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大方县大山风电场 220kV 送出线路工程施工分包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DLZB2024-242)
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
一、招标条件
本大方县大山风电场 220kV 送出线路工程施工分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032.528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升压站位于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六龙镇六龙收费站东北侧约 200m。送出
线路起于大方大山 220kV 升压站,止于 220kV 大方变。本期新建 1 回 220kV 线路至已有的大
方变 220kV 母线侧,新建线路长度约 25.753k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方县大山风电场 220kV 送出线路工程施工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大方县大山风电场 220kV 送出线路工程施工分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全
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年度报告公示);且未被列入贵州院及中国电建集团黑名
单。
2.2 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持有一级建造师(机电)专业资格证书,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是和响应单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并且必须提供劳动合
同证明。
2.3 业绩要求:至少提供 1 个近 5 年(截止开标时间前 60 个月)类似输变电施工工程业绩(附
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
2.4 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承装
(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5 工资保证金要求:中标后需按《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2021)65
号文)》开立工资保证金专门账户存储工资保证金。
2.6 工期要求:需承诺中标后需配置满足项目工期要求的机械设备、人力资源要求,确保项
目工期满足要求。
2.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本工程不允许违法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16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7 月 12 日至 2024 年 07 月 16 日,每日上
午 0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通过
电子邮箱(1261193386@qq.com)进行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01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黔灵山路 357 号德福中心 A6 栋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0 楼 1006 会议室(不接受邮寄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01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黔灵山路 357 号德福中心 A6 栋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0 楼 1006 会议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
大方县大山风电场 220kV 送出线路工程施工分包
招标编号:GZDLZB2024-24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
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方县大山风电场 220kV 送出线路工程施工分包
2.2 项目概述:本工程升压站位于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六龙镇六龙收费站东北侧约 200m。送
出线路起于大方大山 220kV 升压站,止于 220kV 大方变。本期新建 1 回 220kV 线路至已有的
大方变 220kV 母线侧,新建线路长度约 25.753km。
2.3 招标范围:
采购范围为大方县大山风电场 220kV 送出线路范围内所有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含运输)、建
筑工程、安装工程施工、调试、并网、技术监督、线路参数测试、标准化、移交生产、质保、
竣工验收、项目管理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单公里造价中。承包人负责完
成本项目所有建筑、安装、调试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线路复测分坑、基础浇筑、
铁塔组立、导线架设(含光缆及地线)、附件安装、接地、电缆线路敷设等建安工程;线路
征租地工作(含征地费、租地费、用地补偿费、青苗赔偿、树木砍伐赔偿、迁移补偿费、复
垦费、余物清理费、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完成送出线路电力质监工作并承担相关费
用、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线路迁改(若有)、房屋拆迁(若有)、坟墓搬迁(若有);协调
交叉跨越及承担技改等相关费用;民事协调、对政府、地方关系协调(协调办理停电、停水、
中断道路交通、电缆破路、跨越铁路公路(如有)、迁改市政设施、电力和通信及有线电视
等线路(如有);所有合法合规性手续办理等;超出当地政府征地赔付标准的一切不合理诉
求而产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从工程中列支处理。负责 220kV 线路保护定值整定,负责光缆
的熔接及光缆两端光纤配线架之间信号测试,参数测试、绝缘电阻等。负责设备及材料的进
场抽样送检(取得第三方试验合格报告)及基础抗拉拔试验、桩基检测,全场接地电阻测试
(取得第三方试验合格报告)、电能质量检测等其他相关的测试,并提交测试报告。负责按
发包人及业主要求开展企业文化建设,负责按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
的安健环设置及配套设施的施工,最终按达标投产移交。
道路:主要内容为满足本项目建设、设备运输及后续运行维护的要求的改造、施工。
除非本合同有明确约定,否则不论工程量清单、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
本工程各项政府审批、政策处理、关系协调、征租地协调、地基处理、设备采购、建筑安装、
试验、检查测试、电网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调试试运、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
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标段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
料、试验检测、施工及协调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标段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
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本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并网是必不可少的,相关
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
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
包含但不限于下述工作(除发包人负责事项的费用外,承包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在
合同最终执行中必须发生的费用,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1)负责本项目施工用电、施工用水、文明施工(含配合智慧工地)、通信接入、公路接入等
所有外部接入施工。
(2)负责项目工程所有阶段验收、专项验收(包括:规划、消防、电力质监、防雷接地、质
检、复垦、林勘档案验收、环境保护监测及验收、水土保持保监测及验收、达标投产验收、
供电、安全设施等)、竣工验收、项目移交、资料归档等工作,性能测试(如有)工作,以
满足最终竣工验收、项目合规性为准。
(3)负责所有的设备材料采购(含设备的卸货、保管、资料整理归档),甲供设备材料的接收、
所有设备及材料卸车、运输、二次及多次倒运(转运)、保管,承包人采购的设备材料需满
足发包人与业主签订 EPC 合同中的相关要求(含会议纪要相关要求),且满足发包人与业主
签订 EPC 合同要求的质量保修期。并要满足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质量要求和电网并网要求,
设备材料供应商需在业主要求的短名单内。生产准备工器具、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
供,相关的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等,并承担此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设备(如有)到货检
验、性能试验、质量监督、性能测试、保护定值计算。配合对通信系统和保护系统的联调工
作。
(4)配合大山风电场、凤山光伏电站、华中光伏电站、羊场镇光伏电站及升压站项目的联调
联试、并网等工作。
(5)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满足国家、行业现有规程、规范的要求且工程验收合格,创建电建
集团优质工程。取得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证书、遵照最新版风力发电工程及送出线路工程
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和相关规定,按照工程建设进度接受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的阶
段监督检查(取得第三方试验合格报告),最终获得中心站出具的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
网通知书、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投运备案证明书文件、质量监督检查报告。并承担此过程中发
生的各项费用。
(6)在施工过程中,因车辆对施工沿线已有道路造成的损坏或散落的建筑垃圾等,承包人应
负责恢复,将建筑垃圾清理干净。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7)承包人负责本合同范围内所涉及工作的施工措施费(含特殊施工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
费等,包含但不限于负责自行考虑施工降水费用、自行考虑施工措施及支护费用、自行考虑
回填料外购因素及费用、自行考虑设备、材料、临建设施、土石方、弃土、弃渣、弃石等的
场地及费用、自行考虑冬雨季施工费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8)承包人工程施工应满足当地环保、消防、城建规划、供电、水保及防洪等要求;满足电
网公司、电力调管部门、质量监督站、安评验收要求;承包人负责完成并网前后所有涉网测
试、试验及手续的办理,负责工程调试、项目消缺及竣工验收、负责完成质量监督站要求的
桩基检测、边坡检测及其他检测或试验,负责技术和售后服务,负责项目管理、建设期培训、
并网生产准备、移交生产的服务、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且包
含在合同价款内。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确保通过
各方验收所必须的,则需纳入本合同服务范围内,并最终由发包人确定。(注:费用已包含
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9)承包人需按发包人要求制作、装设施工期、竣工验收移交本标段内送出工程所需的宣传
标语,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承包人施工的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文明生产、智慧工地
等必须按发包人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10)承包人负责本项目所有设备命名、编号、标识等,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11)由于承包人制造、采购供货、安装等问题而导致设备无法正常按期投产、供货设备无法
长期连续、安全、经济、稳定、可靠地运行,不能满足技术性能要求,承包人负全部责任。
(12)本合同范围内所有设备材料的施工,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厂家的指导及安装要求进行施
工,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则所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保留追究
承包人责任的权利。
(13)设备的调试属于承包人工作内容,承包人选择的调试单位应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
质要求。
(14)承包人负责完成发包人、业主及电网公司规定的资料电子化归档、移交工作,负责工程
范围内所有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组卷、移交及档案验收,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及
设计资料(设计单位仅提供资料,其余工作由承包人负责)、设备及材料(含随机备品备件
及材料、专用工具等)的技术资料(甲供设备发包人仅提供资料,其余工作由承包人负责,
甲供设备材料的随车、随箱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收集并归档)、验评资料、调试及报告资料、
所有管理资料等。
(15)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应包含从项目开始到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及质量保修期内所需要的所
有工作,费用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注:在合同中未明确,但事实证明是保证实现项
目功能所必需的工作属于承包人范围,承包人不得以此要求发包人增加任何费用)。
(16)承包人负责本项目除发包人已办理完成的其他所有手续的办理。相关手续办理费用已包
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17)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办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发包人办理的与项目相关的合法性手续
的办理(配合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中,不另算)。
(18)承包人应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试运行。试运行所需人员、设备、材料、燃料、动力、
消耗品、工具等必要的条件以及市政服务产生的费用、试运行费用等由承包人负责。
(19)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24 号)要求,建立农
民工实名制,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人
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承包人应分解
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
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承包人在进度结算中建立全体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并加盖公章,
发包人根据承包人提供的附件资料将当期结算中的农民工工资拨付至农民工工资(劳务费)
专用账户。
(20)承包人要特别注意水土流失的预防及处理,施工禁止大规模动土,因施工不得不临时破
坏植被的,必须复垦、还原。水土保持施工根据工程进度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同步施工,
满足国家及地方政府水土保持验收标准。因不按水土保持方案施工引起的水土保持行政处罚
等,均由承包人承担。
(21)在本项目签订合同前或履约过程中,承包人应充分理解并支持发包人的科技研发工作,
一则提供满足发包人要求的相应科技研发资料,二则充分利用发包人拥有的相关知识产权内
容,并配合发包人完成本项目科技研发项目成果、建安及测试工作,科技研发相关工作及费
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22)承包人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应达到发包人要求,实现项目达标投产,符合中国电建集
团公司标准、合同及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标准有差异的执行高标准),如因施
工原因未能达到发包人相关要求,未能满足业主相关要求造成的罚款或处罚,结算时将从合
同总价中扣除相应金额。
(23)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工艺变化、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含特殊措施)调整等造
成费用增加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不得以此要求发包人调整合同价格。
(24)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没有按图施工造成的超挖、超占范围等,导致的问题,由承包
人自行协调赔偿并妥善解决,如因此延误工期,发包人将按照延误时间予以考核,对上述原
因引起的赔偿招标人有权直接扣减工程款补偿给个人或相关单位。
(25)承包人负责项目施工临时占地、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全部永久征地征(租)用、临时性征
占地的协调、手续办理、费用补偿(包含地面附着物)等工作。施工用永久征地、临时占用
土地费、青苗补偿费用等均由承包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及生活临建设施,材料加工
场地,设备及材料堆放场地,取料场,弃土弃渣场,修建临时道路,施工时发生的土石料滑
坡占地、大件运输及吊车行走等临时用地手续办理、临时占用土地费及青苗补偿费。(此部
分费用包干,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26)承包人负责本标段范围内所产生的一切垃圾(工业、建筑等垃圾)、多余土石方或缺少
土石方的采购,所产生的处置或采购费由承包人承担。
(27)承包人负责设备及材料的进场抽样送检(取得第三方试验合格报告)及基础抗拉拔试验、
桩基检测,全场接地电阻测试(取得第三方试验合格报告)、电能质量检测等其他相关的测
试,并提交测试报告。
(28)所有为保障项目顺利竣工验收的设计变更,涉及变更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29)消缺过程中及质保期内送出线路的设备及日常易耗件的更换,承包人应该接到口头通知
后 2 小时内作出反馈,48 小时内完成更换。
(30)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其他仍需要承包人建设的内容等。
(31)本送出线路与大山 220kV 升压站工程界限如下:
本项目送出线路施工范围与大山 220kV 升压站分界点以升压站出线间隔构架为分界点;光缆
分界以升压站出线间隔构架光缆接续盒为分界点。导、地线(光缆)绝缘子及金具串等材料及
施工、光缆接地相关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光缆接续盒的采购与非金属光缆的熔接工作含在
本工程范围内。
(32)本送出线路与 220kV 大方变间隔扩建工程界限如下:
本项目送出线路施工范围与 220kV 大方变间隔分界点以变电站进线间隔构架为分界点;光缆
分界以变电站通信机房光纤配线屏为分界点。导、地线(光缆)绝缘子及金具串等材料及施工、
缆接地相关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光缆接续盒的采购与非金属光缆的熔接工作含在本工程范
围内。
2.5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年度报告公示);且未被列入贵州院及中国电建集团
黑名单。
3.2 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持有一级建造师(机电)专业资格证书,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是和响应单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并且必须提供劳动合
同证明。
3.3 业绩要求:至少提供 1 个近 5 年(截止开标时间前 60 个月)类似输变电施工工程业绩(附
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
3.4 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承装
(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5 工资保证金要求:中标后需按《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2021)65
号文)》开立工资保证金专门账户存储工资保证金。
3.6 工期要求:需承诺中标后需配置满足项目工期要求的机械设备、人力资源要求,确保项
目工期满足要求。
3.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工程不允许违法分包。
4.资格审查方式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7 月 12 日至 2024 年 07 月 16 日,每日上午 09:30 时
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通过电子邮箱
(1261193386@qq.com)进行报名。
投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
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注:请在授权委托书中单独一行写清楚公司名称+授权
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法人姓名+法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提交报名资料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做成一份 PDF【标记清楚: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和一份可编辑版开票信息(附转账回单或截图)一
并发送至电子邮箱(1261193386@qq.com)进行报名。
5.2 本项目的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办理入“贵州院供应商库(免费)”及“中电建
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系统库”(需缴纳年费),按照发送的入库模板,及时填写入库资料,进
行入库办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8 月 01 日上午 10 时 00
分,地点为: 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黔灵山路 357 号德福中心 A6 栋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
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0 楼 1006 会议室(不接受邮寄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端(http://bidding.gzbpa.org.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黔灵山路 357 号德福中心 A6 栋
联系人:蒲萱
电话:0851-88605310
技术负责人: 李昌刚
电话:18286027290
2024 年 07 月 12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审计
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高新区黔灵山路 357 号德福中心 A6 栋 20 楼 2005 室
联 系 人:蒲萱
电 话:0851-88605310
电子邮件:126119338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蒲萱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