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代理财政业务系统开发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代理财政业务系统开发服务
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CYHNMGFH-2024-27)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代理财政业务系统开发服
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
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代理财政业务系统开发
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代理财政业务系统开发
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3日 08时30分到2024年07月19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9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附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9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附件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大街与丁香路交汇处的巨海城八
区2#综合楼
联 系 人:武女士
电 话:0471-510054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和大街伊泰华府世家2号商业楼6-7楼
联 系 人: 王海英
电 话: 15034965301
电子邮件: 99251413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代理财政业务系统开发服务采购项
目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代理财政业务系
统开发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CYHNMGFH-2024-
27),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
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100%,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
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招标背景)及招标内容
我行现使用的代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及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由内蒙古金财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现拟通过本项目引入一名服务商为该系统提供系统开发服务,所
提供的服务须与原系统兼容,以保障原系统的稳定运行和业务的连续性。
系统开发服务具体内容包括:针对原代理财政系统,配合财政的系统升级优化改
造、盟市或旗县财政的个性化需求、为方便业务使用进行的系统优化等;代理财政国
库集中支付及非税收入收缴系统新增代理资格的实施服务工作,与代理财政相关系统
的开发、测试及推广等。
服务商须为每个订单提供为期一年的免费维保服务,服务地点为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内蒙古分行,服务期限一年,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中标份额划分:中标人数量为1个,份额为100%;
1.4技术要求: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法规规范及本项目技术要求,具体详见
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1.5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含增值税单价限价,投标人含增值税单价
报价高于最高含增值税单价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一览
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通用资格条件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
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
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
2.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2.1.6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其配套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
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
诺函。
2.1.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
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
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
资成立的企业。
2.1.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
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
gov.cn)行贿犯罪记录。
(4)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5)已被招标人纳入取消其一年内参加采购项目资格的,且在禁入期内的。
(6)已被邮政集团公司、邮储银行总行及内蒙古分行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的,且在
禁入期内的。
(7)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
、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1)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
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
解决的。
(12)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1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其所代理的制造商也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如项目划分标包或标段,则项目指标包或标
段。
2.2专用资格条件:
2.2.1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内为商业银行代理财
政业务系统提供系统开发服务的有效业绩一份。
注:商业银行指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查询到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或
全国性质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城市商业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或住房储蓄银行或民营银
行或外资银行。
2.3技术服务关键要求(技术规范书中加注星号(“*”)的重要条款):无。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13日08时30分至2024年7月19日17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
赛罕区如意和大街伊泰华府世家2号商业楼6楼招标二部)】。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
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盖章扫描件及word电子可编辑版(需联系招标代理
机构获取报名材料模板);
(3)税务信息表盖章扫描件及word电子可编辑版(此表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投标人
开具招标文件款的发票使用);
(4)购买标书费用的汇款凭证。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将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发送至招标代
理机构联系人邮箱获取相关模板,并委托经办人持上述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如投标人
无法到现场购买,须将招标文件获取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发售联系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1日内,将招
标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中。纸质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
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肆佰元整(¥40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以银
行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汇款凭证(本项目招标文件
款仅接受公对公付款)发送至公告中的电子邮箱。
4.5如项目重新招标或第二次发布公告,对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再收
取标书费用;如项目终止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
文件的费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9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
赛罕区如意和大街伊泰华府世家2号商业楼6楼)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一)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和大街伊泰华府世家2号商业楼6-7楼
邮编:010010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海英
联系电话:15034965301
邮箱:992514137@qq.com
开户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账号:1540 0205 7353
开户行联号:1041 9101 4056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招标人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大街与丁香路交汇处的巨
海城八区2#综合楼
邮编:010010
招标人联系人:武女士
招标人联系方式:0471-5100548
监督电话:0471-5100548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