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02线珲春至阿尔山公路乌兰浩特至阿力得尔段二期工程房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国道302线珲春至阿尔山公路乌兰浩特至阿力得尔段二期工程房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兴公资交易〔2016〕交通(公开)0012号
1、招标条件
国道302线珲春至阿尔山公路乌兰浩特至阿力得尔段二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基础字[2014]1637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交发[2015]654号文批复。招标人(项目业主)为G302线乌兰浩特至阿力得尔段公路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本次招标金额约2690万元,招标代理为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房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标准、规模:国道302线珲春至阿尔山公路乌兰浩特至阿力得尔段二期工程路线总体呈东南至西北走向,路线起自乌兰浩特市西北科尔沁右翼前旗的六间房,接二广高速联络线集宁至阿荣旗公路乌兰浩特西互通,经巴拉格歹、大石寨,止于阿力得尔,顺接拟建的国道302线阿力得尔至三岔段二期工程并与在建的国道207线阿力得尔至霍林郭勒段公路相交。
路线全长78.7公里,全线共设大桥4座,中桥5座,小桥16座,涵洞94道。
本项目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其中:K0+000~K5+000段完全利用已建成的全幅一级公路,K77+206.788~K78+606.821段完全利用在建的霍林郭勒至阿力得尔项目阿力得尔互通改造的全幅一级公路,其余路段利用一期工程已建成的一级公路一幅作为右幅,二期新建左幅,与一期工程形成四车道一级公路。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本项目设哈拉黑收费站、养护工区1处,监控办公楼1处,大石寨服务区1处。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房建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标段 | 主线桩号(建设地点) | 工程范围 | 主要工程内容 |
WAFJ-1 | K29+658.108 | 哈拉黑收费站、养护工区 | 收费站主楼、养护工区机械库、附属用房约1589.88m2,监控办公楼约481.5m2,原有2入2出收费大棚扩建为4入4出收费大棚1座(投影面积924m2),消防水池1座、污水处理1套、化粪池1座、锅炉房(主体为原有)、蓄污池1座,砖垛铁栅围墙,砖围墙,场区采暖给排水、通讯、照明、电气外网工程,场区硬化,施工图包含的其他附属、零星工程。 |
距本项目起点约31km,位于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兴安分公司院内 | 监控办公楼 | ||
WAFJ-2 | K45+500 | 大石寨服务区 | 服务区主楼、附属用房、加油站房约2427.16m2,加油站罩棚1座(投影面积约905m2),埋地油罐4个、加油机6台、加油站工艺管道及其他设备,消防水池1座、污水处理1套、化粪池1座、蓄污池1座,砖垛铁栅围墙,砖围墙,场区采暖给排水、通讯、照明、电气外网工程,场区硬化,施工图包含的其他附属、零星工程。 |
2.3 计划工期:预计开工日期为2016年9月1日,工期14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201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累计完成业绩最低要求为:①2项且每项不少于2000㎡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并通过验收,②2项钢结构工程施工并通过验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5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 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包括正选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近10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及投标文件中均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针对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包括正选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出具的近10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日至2016年8月8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室(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五一北路兴安盟人民防空办二楼),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针对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含正选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出具的近10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委托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及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企业相关信息打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一套,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招标图纸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31日9:30,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30至9: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兴安路老四中对面)。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必须同时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携带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供工作人员核验。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须通过其基本账户(以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所示账号为准)提交每标段人民币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8月24日24:00(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内(以招标人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www.nmjt.gov.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am.gov.cn)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开
本项目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在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www.nmjt.gov.cn)上公开,公开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结束。
8、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纪委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组 |
地 址: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
电 话:****-******* |
邮 编:137400 |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G302线乌兰浩特至阿力得尔段公路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
地 址: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
邮政编码:137400 |
联 系 人:张智维 |
交易场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室(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五一北路兴安盟人民防空办二楼) |
联 系 人:秦圆圆、宋静 |
联系电话:****-******* |
邮 编:137400 |
招标代理: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A栋1010、1012室 |
邮 编:518033 |
电 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袁顺 |
日 期:2016年8月2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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