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333工程第、20、31、32-01号达标区建设工程机器人检测一标段
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333工程第、20、31、32-01号达标区建设工程机器人检测一标段
项目编号: 321*****24024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333工程第******-19、20、31、32-01号达标区建设工程已由兴化市行政审批局以 兴行审核发[2023]1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化市清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333工程第******-19、20、31、32-01号达标区建设工程机器人检测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兴化市城区
2.2建设规模:实施公共建筑和企事业单位排水整治、住宅小区排水整治、配套管网建设及检测修复等,项目投资估算金额为*****.66万元。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计划工期 |
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333工程第******-19、20、31、32-01号达标区建设工程机器人检测一标段 | 查明新建 (修复) 市政污水主管网的结构和功能,作为新建 (修复) 污水管道验收的依据。包括不限于所检测管道因水位高需要气囊封堵、抽水、淤泥外运再QV、CCTV 检测、测绘(包含GIS数据系统入库)。市政道路下新建雨污水检查井内二维码铭牌制作、安装及有关管线信息和测绘信息录入 “泰州市城市地下管线二维码铭牌管理信息系统。实际作业不论如何进行,单价综合考虑不予调整。 | 145.08 | 270日历天 |
2.4 付款方式:项目全部检测合格付实际工作量的 50%;满一年付至审定结算价(项目全部检测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审核单位对实际工程量进行审核,审定结果作为结算价)的 80%;满二年无质量问题结清余款(不计息), 每次付款时均须出具符合财务要求的正式税务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 / 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8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检测范围须包含: 排水管道检测或类似内容)或具有省级(含直辖市)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排水管道养护维修 CCTV 类作业证书;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子项含工程测量);
3.9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10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未限制投标的;
3.11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必须是检测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12本项目为招标人非依法必招项目,如有异议由招标人负责处理答复;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招标人和异议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专家费用由招标人和异议人平均支付。
3.13本项目与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333工程第******-21、27、28-01号达标区建设工程机器人检测二标段、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333工程第******-21、27、28-01号达标区建设工程机器人检测一标段为同一批次项目,,同一投标人若在前面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面的标段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且不参与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07 月 12 日08时30分至2024年 07 月 17 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 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
投标人访问“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http://zwfw.taizhou.gov.cn/ggzy/ 。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 07 月 24 日10时00分。
6. 评标办法6.1 是否评定分离: 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招标人:兴化市清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兴化市垛田街道张庄村 地 址: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207办公室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 系 人:蔡先生
电 话:0523-******** 电 话:0523-********
9. 电子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9.1“交易平台”的注册、CA 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9.2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9.3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9.4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 CA 登录密码、CA 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9.5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 CA 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9.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9.7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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