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商务服务中心办公楼毛坯区域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雄安商务服务中心办公楼毛坯区域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雄安商务服务中心办公楼毛坯区域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GKZB(FYF)202*****000001
公告内容:

雄安商务服务中心办公楼毛坯区域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雄安商务服务中心办公楼毛坯区域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雄安商务服务中心办公楼毛坯区域提升改造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雄安商务服务中心项目选址于容东片区西部,雄安市民中心北侧,紧邻雄安新区启动区和起步区,规划范围北至E3路,南至E4路,西至E1路,东至N12与N2路之间的南北向街坊路,总建筑面积:******㎡,地上总建筑面积******㎡、地下总建筑面积******㎡。目前商务服务中心毛坯状态办公区域面积为 *****.38m2,计划全部进行提升改造。

2.3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为7002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提升改造范围内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装饰装修、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弱电及各专项设计等。所提交的施工图须带有第三方图审合格证。详见设计任务书要求。

2.5服务要求:

所提交成果的设计深度应满足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

2.6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止,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指示为准,本次设计工作分阶段进行,即各批拟入驻企业提出设计需求后分批开展。设计周期暂定20日历天(即为甲方提出明确设计需求后20日历日内完成),所提交的施工图须带有第三方图审合格证,同时按采购人进度要求或项目推进计划对设计周期进行灵活调整,但原则上不能超出上述时间限制。

2.7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具有以下①②③④中任意一项资质即可:

①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④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承担过一个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个项目建筑面积在*****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的新建或改造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独立承担设计任务业绩。

公共建筑指《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2019 中第 2.0.3: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包括教育建筑、办公建筑、科研建筑、文化建筑、商业建筑、体育建筑、防灾救灾建筑、交通建筑、司法建筑、纪念建筑、综合建筑等,不包括住宅建筑和宿舍建筑。

(3)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具有注册建筑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且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截图中注册证书所在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财务要求:提供 2022、2023 年度(若 2022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若没有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则需提供 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 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t.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4)②项修改为本条);

u.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v.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w.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x.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L项修改为本条);

y.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4)⑤项修改为本条)。

z.以上t、u、v、w、x、y 与(4)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t、u、v、w、x、yA、B、C条要求为准。

A.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B.近一年内(从招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招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招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p项修改为本条)。

C.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招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r项修改为本条)。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8)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补偿 (补偿或不补偿)

(9)其他要求: / 。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注册: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xabidding.cn)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5.2 文件下载:2024年07月12日20时00分00秒至2024年08月02日09时29分59秒。

下载方式:投标人登录投标人端,找到需要参与的项目,点击参与项目,参与项目后可在“我的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2日09时30分00秒。

6.2递交方式:通过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

6.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特别说明: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文件加密与上传须办理北京CA数字证书(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xabidding.cn,点击右侧“CA服务”进入证书申请页面在线办理北京CA数字证书),请各投标人尽快办理。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7.1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开标时,投标人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开标】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进入开标系统】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开标时,投标人需进入开标系统后在线签到,签到须填写“签到人姓名”、“手机号码”。

7.2在开标准备环节,投标人无需操作,等待开标人完成投标文件导入即可。

7.3开标人下达解密指令后,投标人须在电脑插入CA数字证书后点击【解密】,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投标人须在60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7.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开标人点击唱标后,投标人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并进行确认。开标人生成开标一览表后,投标人可进行查看。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xabidding.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容德东路282号(华望城丰华谷B7办公楼)

联系人:张经理

电 话:0312-*******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容德路服务贸易大厦C1座B401室

联系人:徐程程、卢涛、王施丹、王维伟、郑松

电 话:137*****916

电子邮件:yufanhanrui@126.com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警告: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已接入智慧纪检监督系统,如投标人中存在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将被系统自动识别为存在串标嫌疑。相关数据直接上链并移交相关部门。

一、递交投标文件

1、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小时前上传。(对于超过50M的文件,请您预留更多时间)。

2、投标人提早在招标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响应失败。

3、在生成投标文件后,请对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请务必下载、检查,确保文件内容和签名无误。

二、开标

(一)投标人参加方式

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人端,通过【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进入开标会(或点击【开标大厅】进入)。

(二)开标前必须进行驱动检测

1、请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进行驱动检测(打开数字签名服务-驱动管理,点击“一键检测”),如未进行驱动检测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建议使用google、Edge、火狐浏览器登录,确保CA数字证书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网站首页技术支持电话。

3、请投标人提前准备好加密CA数字证书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

三、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小组发出的澄清、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评标小组将按照评标办法作出最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四、服务电话

电子交易平台:010-********

北京CA数字证书:150*****277(微信同号);

注册审核:0312-*******

五、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1、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程程

电 话:137*****916

地 址:yufanhanrui@126.com

提交地点: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异议与回复”环节提交。

2、异议应当以异议书形式提交,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⑥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3、异议人撤回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4、被质疑人须配合招标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

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改造 工程设计 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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