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教育综合保障中心流芳小学等学校修缮、改造工程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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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教育综合保障中心 流芳小学等学校修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JQLHZB-CS-*******)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2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东丽区教育综合保障中心


项目概况
流芳小学等学校修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邮件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LHZB-CS-*******
项目名称:流芳小学等学校修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3.8345万元
最高限价:250.9217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51.4224 48.9207 教育用房施工 滨瑕实验中学等4所学校修缮、改造,详见附件
第2包 44.0979 40.5074 教育用房施工 钢花幼儿园等4所幼儿园修缮、改造,详见附件
第3包 58.8781 54.0131 教育用房施工 华新实验学校等4所学校修缮、改造,详见附件
第4包 62.6423 53.8615 教育用房施工 程林中学等3所学校修缮、改造,详见附件
第5包 56.7938 53.619 教育用房施工 刘台小学等2所学校修缮、改造,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0]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供应商须为有合法经营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满足本次文件规定要求的供应商。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B.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一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4)供应商须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磋商会: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有效的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被授权人参加,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人章)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8)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9)项目主要管理人员:①供应商须配备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历,为本单位职工,应由供应商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在任命书中对现场管理工作年限加以承诺。②供应商须配备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应由供应商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在任命书中对现场管理工作年限加以承诺。③如供应商项目部人员中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应在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建造师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2日到 2024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件报名
方式:(1)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2)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于本页面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附件,按照附件中报名流程的相关要求办理报名事宜。(3)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磋商的资格。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金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金桥街道港城温泉花园13门流芳众创空间)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金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金桥街道港城温泉花园13门流芳众创空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丽区教育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3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金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金桥街道港城温泉花园13门流芳众创空间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老师
电 话:022-********/136*****231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附件.zip

天津市金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工程 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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