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毛桐坑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消可行性报告》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青田毛桐坑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消可行性报告》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因工作需要,现需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毛桐坑水源地饮用水保护区取消、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工作提供综合技术服务,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则
1.1 采购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
1.2 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1.3 采购内容:对毛桐坑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消,并对其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进行调整,形成可行性报告上报审批。
1.4采购预算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捌万元(¥******.00元)。
报价如果超出最高限价的则按无效报价处理。报价包含《青田毛桐坑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消可行性报告》所需的服务、调查研究、分析认证、编制报告、就餐住宿费、交通费、文本制作费、专家咨询费、相关验收费用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即投标人所投报的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所能承受的整个项目的一次性最终最低报价(为本采购项目总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本项目中,合同总价和单价不做调整。
1.5 评标原则: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由业主综合选取。综合评价总分100分,资信商务及技术占80%,价格占20%。若总分得分相同以资信商务及技术分高的中标。主要评价投标方的类似业绩、综合实力、技术力量及人员安排、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承诺。
二、对投标人的要求
2.1 合格的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在竞价时须提供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声明。
2.2 投标人应提供的材料:1、投标报价文件(加盖公章);2、诚信声明(加盖公章);3、资质证明:国家部委或政府间国际组织授予的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保类职称各级资质证书,证书须为扫描件加盖公章;4、业绩证明:提供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调整等相关合作合同复印件;5、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对毛桐坑水库了解程度、水源地保护区取消以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调整流程、存在的难点、进度安排等;
材料提供方式:提供的材料应进行密封,提供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7月17日下午17点;材料可当面提供或快递提供,如快递提供,请于提供材料截止时间前将快递单号发送至指定邮箱;材料提供不齐全且未按采购方要求及时补全的,取消中标资格;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中标资格。
三、采购需求
3.1工作内容
对瓯江77#(毛桐坑水库瓯江青田饮用水源区)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水环境质量现状、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区域污染排放现状进行调查和评价;对该区域各类环境影响、风险等进行分析;结合当地规划合理确定调整的类型及范围,分析调整的可行性及调整前后该功能区水资源、水质、生态环境变化情况及变化趋势,从科学的角度论证本次调整方案的可行性,形成《青田毛桐坑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消可行性报告》。配合县级、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完成上报取消毛桐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及调整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工作,顺利通过上级审批工作。
3.2进度要求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取消毛桐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及调整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技术服务工作。因省厅、省政府或其它审核批复原因未能完成的,可延迟,另行协商。
3.3其他
合同期内,涉及本项目的人身、财产安全均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四、付款方式
4.1项目款分两期支付:第一期:完成《青田毛桐坑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消可行性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支付70%项目款;第二期:上报至省厅或省政府的,支付30%项目款,上报之后,中标人仍应协助做好后续工作。
4.2若未按相关要求完成工作,我局有权解除合同,未支付资金将不予支付。
五、合同条款
竞价文件中的承诺事宜将作为合同内容,具体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议定。
六、其他:如果投标人资质经审核不符合本次采购要求,虚假应标,将取消中标资格,且追究其法律责任。本项目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
联系地址:青田县鹤城东路285号塔山大楼2113
电子邮箱:*********@qq.com
联 系 人:郑旭艳0578-*******;159*****177
附件:《青田毛桐坑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消可行性报告》自行采购评分表
2024年7月12日
附件:
《青田毛桐坑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消可行性报告》自行采购评分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内容 | 最高 分值 | |
1 | 报价部分(20分) | 价 格 | 基准价=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报价权重×100,此项最高得分20分。 | 20 |
2 | 企业资信及技术力量(16分) | 类 似 业 绩 | 1、供应商201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调整或水源地保护区取消等相关工作,每提供一个业绩可得1分,最高可得2分。 注: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2 |
3 | 供应商综合实力 | 2、供应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供应商每提供一个证书可得1分,最高得3分。 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3 | |
4 | 技术力量及人员安排 | 一、项目负责人:(6分) 具有环保类高级职称的得6分,环保类中级职称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 二、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5分) 具有环保类高级职称的每人得2分,具有中级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多得5分; 注:项目组人员一个人最多只计一本证书,不重复计分,具有多个证书的按证书得分最高的计分。 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其在供应商单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否则不得分。 | 11 | |
5 | 技术服务(64分) | 项目实施方案 | 1、对毛桐坑水库现状了解程度酌情评分,最高得12分; 2、对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调整或水源地保护区取消流程熟悉程度酌情评分,最高得12分; 3、对毛桐坑水库的现场调查分析方案是否科学、完整等酌情评分,最高得10分; 4、对本项目开展过程中涉及的工作要点、难点及针对性意见的阐述情况酌情评分,最高得10分; 5、项目进度控制计划和组织安排酌情评分,最高得10分。 | 54 |
6 | 售后服务承诺 | 1、根据供应商承诺配合我局完成毛桐坑水源地保护区取消以及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调整上报省级批复等情况酌情评分,最高得5分。 2、根据供应商承诺提供的其他举措或增值服务,视其合理性、适用性及可实现性酌情评分,最高得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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