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招租公告
房屋招租公告
受市公交集团公司委托,对以下房屋及场地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序号 | 地 址 | 面积 (㎡) | 挂牌价 (元/年) | 保证金 (元) | 租赁 期限(年) | 履约保证金 |
1 | 武当大道标志路(东城开发区陈罗村)1号场地 | *****.78 | 3 | 成交年租金的20% | ||
2 | 武当大道标志路(东城开发区陈罗村)2号场地 | 374.22 | 9000 | 3000 | 3 | |
3 | 茅箭区武当街办武当路3-1至6号一层9#-10# | 80 | 3 |
二、公告期限:自2024年7月12日起至2024年7月25日止。
三、承租条件及须知:
1、禁止经营业态为易燃易爆物品及化学危险品行业、娱乐业(包括歌舞厅、棋牌室、桑拿足浴等行业)、油烟噪音污染及其他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业。
2、在同等租金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
3、承租人进行室内装修、装饰时,必须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
4、承租方需配合出租方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五创“门前三包”等日常管理,移动消防器材由承租方自行购买,接受出租方各项检查要求,并按照出租方管理规定整改。
5、承租方须在竞租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机构支付首年租金,并持成交确认书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范本详见我公司网站公示)。
6、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年租金的20%,涉及相关管理费用具体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7、竞租成功,则竞租保证金转为首年租金,多退少补。承租方不支付首年租金,不按公告及租赁合同履行约定,将被取消承租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该标的择期重新挂牌竞租。意向竞租方交纳竞租保证金后不参加竞租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8、本次租赁均以现状招租,出租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与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
四、报名方式:
意向承租方请于2024年7月25日17:00时前将竞租保证金汇入我公司指定帐户(以银行到账为准,不成交全额无息退还),并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取得竞租资格,逾期不予办理。本次招租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价高者得。
开户名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大学城支行
账号:567*****7138
地址:十堰市天津路27号建科大厦12楼
联系电话: 0719-******* 139*****592 联系人:兰先生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2日
标签: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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