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中心医院食堂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盘锦市中心医院食堂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盘锦市中心医院食堂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7-13 至 2024-08-02
撰写单位: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撰写人: 张鹤腾
(盘锦市中心医院食堂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盘锦市中心医院食堂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2日 09时0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盘锦市中心医院食堂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0.00
最高限价(元):13.5
采购需求:
一、报价及商务要求

(1) 报价要求:本项目为单项报价,即最高限价为13.5元/人/餐。供应商按单项进行填报,报价应包含人员工资、食材采购、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等一切费用,供应商应考虑价格变化的相关风险,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2) 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期满后,在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续签不能超过两年。

(3) 履约地点:盘锦市中心医院院内后勤楼及盘锦市中心医院辽河院区院内

(4) 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每月10号前供应商提供上个月结算发票和采购方刷脸就餐人数文件交采购方财务部门专管人员,财务部门10个工作日内付款。

(5) 服务内容:

★二、服务需求

1. 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日中午、手术室加班夜宵、体检中心早餐等饮食服务,午餐就餐时间为11:10-12:30,就餐人数约1400人,年食堂餐饮费用共计约600万元。(具体金额按照当年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加班夜宵根据手术室等特殊科室的实际情况,人数按时调整。

2. 午餐最低标准(一荤两素),品种如下:

午餐至少制作主食四款,包括米饭、饼类、馒头、薯类等;至少制作热菜十二款,包括四荤八素,(每周至少制作虾、牛肉、羊肉、排骨、黄花鱼等菜品或同档次菜品各一次,要求上述食材每日均衡提供,菜品丰富,搭配合理,一周之内不重复);汤一款、咸菜二款,拌菜两款;至少提供饮品3款(包括但不限于碳酸饮料、咖啡、果汁、奶茶、冰淇淋等冷饮及热饮)餐后至少向采购人每名就餐人员提供新鲜水果。

如遇不能及时就餐的科室,须提供盒饭套餐(一荤两素+咸菜一样),以送餐形式提供服务。其中肉类不少于150克。蔬菜类每个菜品不少于125克,主食类不少于 370 克,咸菜不少于125克。供餐时间要求: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原则上自接到通知后 1 小时以内完成配送服务。

3. 供应商提供的配餐服务所使用的餐盒尺寸不低于下列标准:25*20*4cm,5格便当打包盒。产品材质为PP材质(聚丙烯),配送餐盒符合GB/T ******.3-2020 可降解一次性餐饮具国家标准,图例如下:

4. 如遇医护人员堂食就餐,承包供应商须保证堂食就餐人员可无限次续餐。

5. 小型接待餐的费用不包含在本项目预算中,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的实际产生费用进行结算。接待餐餐标标准以家常菜和地方特色的菜品为主,不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

6. 传统节日或重要节气当天制作相应的节日食品。保证特色美食的多样性和灵活性,按国家法定节日和重要节气开展各项美食节活动。

7. 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制定大菜谱,以食材成本、炖炒方式和咸辣口味相互搭配,由高到低分A、B、C、D四个档次制定大菜谱,指定招牌菜和营养搭配,在大菜谱范围内,由供应商制定周菜谱并提前一周提交采购人,最终由采购人确定菜谱。供应商必须确保“菜谱执行力”, 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整菜谱的,需向采购人请示后确定,不得擅自更改。

8. 盘锦市中心医院院内后勤楼及盘锦市中心医院辽河院区院内后勤楼现有的食堂房屋,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厨房设备由给中标方自行采购,三年履约期满后上述设备的所有权归属于院方。

三、岗位设置及人员要求

(一) 岗位设置

供应商应提供不少于25人服务团队,应设置餐厅经理、质检员、持有高级厨师证的厨师长、厨师、面点师、主食工、冷荤师傅、回民厨师、切配、服务员。供应商应在院内食堂设置1名助理主管负责与采购人沟通协调和现场管理。

(二) 人员要求

1. 工作人员的卫生:

(1)工作人员身体必须健康,并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严禁任何带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从事餐厅工作,所有员工招聘或上岗前必须经体检合格持证上岗。

(2)工作人员在上班前必须要清洁整理个人卫生,穿戴工作衣帽。工作时必须随时保持手部的清洁,必要时应穿戴一次性工作手套。

(3)任何人严禁在生产区吸烟、嚼口香糖等,禁止坐工作台或其它食品容器。

2. 所有供应商服务人员必须通过当地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和有效身份证上岗,确保统一着装,服装整齐、干净。供应商所用厨师须具有所从事岗位的技能证书,且具备相应的工作技能。无健康合格证的员工,不准在食堂工作(办理证件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3. 供应商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4. 采购人管理部门认定不能胜任岗位的供应商服务人员,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完成更换。

5. 供应商及供应商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采购人食堂的运作模式、就餐标准及其他信息严格保密,严格遵守院内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若发生泄密行为或违反院内管理相关规定,采购人将严格追究当事人及餐饮管理服务公司责任。

6. 供应商应选派有经验、技术好、能力强的餐饮保障队伍,保证就餐人员对饭菜的质量、口味满意。在服务上要做到微笑服务、文明用语等。

★四、服务要求

1.食堂严格执行服务标准,确保菜品质量美味可口,主副食营养均衡,荤素搭配,干净卫生,花样翻新,菜品一周之内不重复,并确保菜品数量充足、供应及时和准时开餐,确保不将当餐剩余主副食品及材料二次加工重复使用。

2.提前一周由供应商厨师长按照采购人制定的就餐标准和菜品配置要求制定就餐菜谱,并请采购人管理人员审核确定。供应商开餐前应严格执行试餐制度,确保餐品符合相应质量标准并做好记录,开餐后要做好当餐菜品的满意度测评并做好记录。

3.确保食堂后厨、就餐大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4.食品卫生控制标准: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和要求,坚持“超洁净”卫生操作,彻底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依照中国烹协《餐饮业食品卫生规范》与ISO9001国际质量要求的过程控制标准,对各工作流程严格控制,规范操作。

1)、食品卫生控制措施:

(1)严把原材料入口关,不准“三无”产品及变质原料进入。

(2)坚持蔬菜类原材料加工前浸泡30分钟,洗净去污,减少农药残留。

(3)严格洗消保洁程序,公用餐具坚持每餐浸泡清洗、高温消毒,保洁存放。

(4)坚持食品加工“生进熟出一条龙”作业,杜绝交叉感染。

(5)每餐主、副食品留样48小时,以备查验。

(6)所有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都要岗前检查,不达标的不允许上岗。

(7)设立专职食品质量检验人员,对食品入库、加工实施监督检查。

(8)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对供应的食品要有明确标识且单独准备。

2)、环境卫生控制措施:

(1)空气清新无异味。

(2)无蝇、无鼠、无垃圾、无污水沉积,泔水桶洁净并加盖。

(3)污水排放畅通,地面无积水、无杂物。

(4)门窗洁净,墙壁无尘土、无蜘蛛网。

(5)机械设备、排风扇、照明用具保持洁净。

(6)水池、保洁柜、消毒柜、蒸箱洁净,无污垢,无杂物。

(7)清洁用具定位放置,分区管理,责任到人。

3)、食品生产阶段的控制:

(1)原料领用与加工:严格计划领料,检查各类须加工用的原料质量,确认可靠后才可进行加工。对须切割加工的原料,应根据烹调的需要,事先明确规定切料加工的规格标准,编制原料切割规格表,作为加工人员操作依据和管理人员检查监督依据。

(2)原料配份:食堂严格执行服务标准,确保菜品质量美味可口,主副食营养均衡,荤素搭配,干净卫生,花样翻新,确保菜品供应数量满足就餐者需求,做好成本核算,杜绝浪费。

(3)食品烹调:在开餐前,将经常使用的主要的调味汁,批量集中兑制,以便烹调时各炉头随时取用,以减少偏差,保证菜品口味的一致性。调味汁的调兑应由专人负责。调兑用料规格比例在标准菜谱中应事先规定,如无标准菜谱也可独立制定用料规格表。

4)、食品消费阶段的控制:

(1)备餐服务:实行严格的质量检查制度,每一道工序的员工,必须针对上一道工序的食品加工制作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合标准,应予返工,以免影响成品质量。

(2)打餐服务:服务员在开餐前作好餐前准备,服装穿戴整齐,使用礼貌用语。

5.供应商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确保饮食卫生,餐、厨具及用品卫生,不发生任何食物中毒事件,确保采购人员工身体健康。如因违反《食品安全法》给采购人及采购人人员造成损失,供应商及供应商相关人员应负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责任。

6.供应商应节约能源和各种原材料,做好成本核算,努力降低成本。爱惜食堂设备、设施,非正常损坏,按价赔偿。

7.供应商负责食堂安全工作,确保食堂消防安全、甲乙双方人员的人身安全、食品安全、物品安全,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如因供应商及供应商人员操作不当发生以上安全事故,供应商及供应商相关人员应负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责任。

8.供应商应开具正规机打的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于管理服务、餐饮配送服务、客餐(餐饮发票)费用结算。

9.提供自助保障方案、提供餐饮服务承诺书。经营过程中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一票否决。实行严格质量管理,杜绝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消除安全隐患,并对标准化和规范化的操作进行不断的细化和量化。并按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制定《食品检验标准》。

10.供应商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卫生安全事故,需迅速启动预案,积极处理事故。经国家权威部门鉴定,确认事故是由供应商造成,供应商将承担被保障单位及受害者一切损失,必要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严格服从采购人监督,食堂所有员工严格执行食堂的规章制度。食堂在经营过程中的一切流程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对采购人提出的意见努力改进,让就餐者满意。

13.保证就餐环境、生产流程卫生安全,将整个加工、服务过程全部按ISO9001标准受控进行。

14.科学、营养配餐,保证就餐者营养合理搭配。符合中国烹协规定的营养标准,制定出符合采购人饮食结构的食谱,以保障就餐者在营养均衡下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15.为保证饭菜加工的质量,采购方管理人员和供应商质检员和考核员联合不定期对食堂加工的卫生安全进行监督和抽查。如检查结果不符合供应商承诺之标准,采购方有权视供应商违约程度扣减其当月结算金额。

16.坚持“安全第一、服务为上”的原则,一切从服务就餐者角度出发,真正把食堂建设成为“职工之家”。

17.在突发特殊情况(停电、停水)影响就餐时,具备保障能力和保障措施,保证基本饮食需求,要求有预案。

18.具有规范的管理体系及系统人员配置,具有食品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9.质量监控:应设置专业岗位人员,全面负责食堂内部的卫生、质量、安全等工作,对餐饮中心实施全程监控。

20.巡检:此外,实行日常巡检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应的检查表格,每天各项表格由专人负责,认真执行并与一定的考核激励挂钩。各项制度要每天执行,发现问题责令责任人马上整改,对于整改有困难的问题要限期整改,保证食堂内无各项卫生安全隐患。


五、部分食材采买要求

1. 大米要求

规格要求:50斤/袋

质量要求:米粒整齐、清白透亮,饱满晶莹,不能有发霉、黄粒、泥沙等杂质;具有大米固有的米香;包装干净完整,无破损。每袋大米为独立包装且包装有明确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识,品牌与产地清晰一致。要求保证供货渠道确定。明确大米的产地,生产厂家,品牌,不得供应陈米、发米、霉变、碎米等不合格大米。

注明,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大米的外包装正、反面图片。

2. 豆油要求

规格要求:10升/桶和5升/桶

质量要求:非转基因大豆油,油色泽呈黄色,无沉淀及漂浮物,无异味。

卫生指标:执行最新的《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1) 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为国内知名品牌非转基因一等品大豆油(外包装可见)。

(2)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保证产品的质量,产品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并注册的品牌,不可以供贴牌产品,验收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盖章的质量承诺函。

注明,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豆油的外包装正、反面图片。

3. 色拉油要求

(1) 规格要求:5升/桶

(2) 质量要求:油色泽呈淡黄色或者无色,无沉淀及漂浮物,无异味。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为国内知名品牌一级色拉油(外包装可见)。

(4) 售后服务:有质量问题的无条件调换货物。

(5)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保证产品的质量,产品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并注册的品牌,不可以供贴牌产品,验收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盖章的质量承诺函。

(6) 确定中标后,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原则上不允许更换产品的包装,如遇不可抗力等政策原因导致生产厂家不能提供产品原包装时,需要出具生产厂家的证明函并出具说明。

注明,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色拉油的外包装正、反面图片。

4. 小麦粉要求

规格要求:50斤/袋

质量标准:符合最新国家小麦粉质量标准。 

质量要求:选择优质面粉,不能含有增白剂,颜色为乳白色或略带微黄色,没有异味、霉味。包装要求:包装注明厂家、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等内容。

注明,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小麦的外包装正、反面图片。

5. 肉类:必须采购肉联厂发出经过排酸的放心肉,配送时必须提供当批配送肉品的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肉品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腐烂变质。分割的牛羊肉每次送货时均提供有牛羊肉分割合格证明,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并注明保鲜期。

6. 水产类要求:冷鲜或者冷冻,要求无化冻现象。冷冻水产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5%,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QS标志,食品安全可追溯。新鲜鱼类来源安全可靠,活体、眼球明亮、无大腹,无畸形。对去腑脏鱼,气味正常,无血之外污物,弹性好,无离刺现象。

7. 瓜果蔬菜类

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芹菜等绿叶菜类。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无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腐烂等现象,无畸形、异味。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黃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莱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桔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英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水生菜类:藕、慈菇、菱白、马蹄、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菱白不黑心。

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磨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精苗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8. 干货杂粮类

干货制品: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散装豆类:应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豆制品不得为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经查实所提供物品中具有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立即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杂粮:符合GB 2715-2016 等国家及行业检测标准,一等品,非转基因。

9. 其他副食品类

蛋类:无斑点、无污染,个体均匀,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豆腐: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豆芽:取得QS认证、芽身均匀挺直细长,脆嫩、光泽白、芽脚不软,无任何添加剂、清水豆芽、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GB*****-2008国家标准。

干豆腐:取得QS认证、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GB/T *****-2008、GB2712-2014等国家标准。

素鸡:取得QS认证、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GB/T*****-2008、GB2712-2014等国家标准。


六、医院食堂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食堂餐饮工作的管理,使食堂工作人员更好地为医院职工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加强对食堂的监督检查,提高服务质量,保证饮食安全,制订本办法。具体办法如下:

(一) 检查考核人员的组成:后勤部牵头组织考核,每次考核可以组织两个及以上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包含:组织预防保健部、感染管理部、护理部、医务部、工会、纪检、纠风、办公室人员等。

(二) 检查范围:

伙食质量、服务质量、卫生标准、食堂管理及医务人员满意率,医院职工投诉等。每月检查1次,每月统计一次。满分为100分,85分为及格分。

(三) 处罚办法:

在考核中,医院将根据检查评比结果。每扣 1分罚款100元,罚款在每月医院应付工作餐费用中扣除。

如连续二个月月度考核85分以下医院将提出限期整改,如连续三个月月度考核85分以下,解除或终止承包协议,没收保证金,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四) 食堂日常管理量化考核内容见附表一。

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如发现有违反卫生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的行为,情节较轻的,限期整改,情节较重的,有以下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1. 发生轻微食物中毒(五人以下),认定为当月考核不合格。

2. 发生严重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除按《食品卫生法》规定进行处罚外,解除或终止承包协议。

3. 满意度调查满意率小于85%的,认定为当月考核不合格。

(五) 满意度:

后勤部每月对食堂满意度的调查,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二。


附件1:

医院食堂管理考核表

项目

检查具体内容

评分标准

检查结果

分值

得分

伙食质量(35分)

面粉、大米、食用油、肉等主要食品原料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所购物品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或该产品具有QS标识。并建有采购食品台账。蔬菜要求新鲜、洁净无污染。食堂采购的不需加工食品必须达到卫生标准要求,要标有生产日期及保 质期限,无霉变、异味现象。

有一项不合格减2分。如出现采购质量问题医院根据造成经济损失给予相应处罚。

10

食品食物中出现杂物、不熟或口感较差现象

有图片作为证明材料的,有一项减1分, 有人举报一次减8分

8

中、晚工作餐荤、素营养搭配合理。种类不少于四荤八素

每少一种减0.5分。荤、素营养搭配不合理减2分。

8

对于特殊岗位不能到餐厅就餐的医护人员,须提供送餐服务,送餐服务须及时,有选择性,并保证餐品与堂食餐品一致。

出现送餐不及时,每出现一次减1分,出现与堂食餐品不一致一次减4分。

4

高、中、低档菜搭配合理,饭菜的份量和餐标相匹配。

饭菜的份量和餐标不相匹配减5分。(参照同期盘锦市才生面食堂食套餐份量及菜品)

5

服务质量

(35分)

炊事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定时检查。在加工及出售食品时需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并将头发置于帽内,并挂牌上岗。

无健康证并没定期检查1人减 2分,没穿工作服、工作帽及挂 牌上岗发现1人/次减1分。

10

炊事人员必须保持整洁,不准佩戴手饰,两手干净,操作食品时禁止吸烟、挖鼻孔、对食品打喷嚏等不卫生行为。

发现1人/次,减1 分。

5

出售食品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食品必须使用食品夹。

发现1人次接接触食品减1分。

5

食堂服务人员要耐心解答、微笑服务,不得发生争吵、打骂等不文明行为,有问题反映相关管理部门解决。

发现1人/次不文明行为减2分。有人举报1人/次减5分。如出现恶劣事件医院将根据造成影 响对当期考核结果做出调整。

10

按医院规定时间开饭。按时回收餐具。

出现一次未按时开饭或未及时回收餐具的情况减1分。

5

卫生质量标准

(24分)

工作间无苍蝇、老鼠,防蝇、防鼠、防尘设备齐全、有效。

发现苍蝇一次,减1分、老鼠1次,减2分,无防蝇、防鼠、防尘设备减2分。

5

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加工、存放及使用容器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生、熟食品分开,食品存放分类分架,无过期、变质食品。

存在交叉污染并无明显的区分标志减2分,生、熟食品末分开且食品存放没有分类分架减3分。

6

工作间卫生清洁,地面干净、 无积水、无杂物,操作台及灶 台及售饭台卫生整洁。就餐场所地面及桌椅每日清扫,地面 整洁,桌椅洁净无油污。

有一项不清洁减1分。

8

炊具餐具、菜具、熟食容器定期消毒并保持清洁,做到“一洗一清一消毒四隔离。

无消毒作业减2 分,不定期减3 分。

5

食堂管理

(6分)

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规定,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原料仓库。

不按食品安全工作规定执行, 减2分。发现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食堂一次减1分

4

对外聘炊事人员及其社会关系进行严格审核,对所聘炊事人员进行实名登记管理。并对所聘炊事人员在业务及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管理。

对所聘炊事人员无审核及末登记管理减1分,对所聘炊事人员管理不力减1分。

2


附件2:

食堂满意度调查表

饭菜质量35分

服务态度35分

卫生状况30分

满意

(Y)

基本满意

(Y)

不满意

满意

(Y)

基本满意

(Y)

不满意

满意

(Y)

基本满意

(Y)

不满意

35-26

25-21

20分以下

35-26

25-21

20分以下

30-26

25-21

20分以下

得分

得分

得分

调查人: 总得分: 日期: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招标人对上年服务考核满意后,在需求不变的情况下,可续签下年合同(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续签不能超过二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3日 00时00分至2024年08月02日 09时0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8月02日 09时05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东华路7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市中心医院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中路32号
联系方式: 0427-*******139*****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 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 0427-*******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无
账户名称: 无
账号: 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鹤腾
电 话: 0427-*******

标签: 食堂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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