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淤白村山区农民搬迁改造基础设施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几TDXM-202407101500)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门头沟区
一、招标条件
本淤白村山区农民搬迁改造基础设施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809.43496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淤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德淤白村山区农民搬迁改造基础设施项目包括给排水工程、弱电工程、市政工程等
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文件所示的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淤白村山区农民搬迁改造基础设施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淤白村山区农民搬迁改造基础设施项的转
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
2.1中小企业政策
口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口小微企业采购
即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口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
行:/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口是■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口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供应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单位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成交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
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外省市施工企业须具有《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且在有效期内:
(5)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6)近3年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7)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没有处于被责令
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
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
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根装时库161咨号侧政都失于在成群盈@信用记录有关相
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dit他o中国政府采胸网
(wm,cc即.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正时间点对投标截止时
当天。对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垂遥娑失信行为记录彩
名单的供应商,拒绝
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代速构查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5日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1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20号5层501室方式现场登记后获取采
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20号5层50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5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20号5层501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几TDXM-202407101500
2.项目名称:淤白村山区农民搬迁改造基础设施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809.443496万元、项目最高限价:809.443496万元
4.采购需求:
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淤白村山区农民搬迁改造基础设施项目
809.4434961淤白村山区农民搬迁改造基础设施项目包括给排水工程、弱电工程、市政工程
等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文件所示的全部内容。
5.合同履行期限:270日历天。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口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理有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口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口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口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
行:/·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口是■否:
雄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浮
口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供应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单位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成交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
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外省市施工企业须具有《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且在有效期内
(5)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6)近3年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7)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没有处于被责令
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
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愿: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
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被府采购活动中查询表
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
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h)、中国政府采购网
(m.ccg即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裁时点为投标时间当天。对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造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
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15日至2024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3:30时
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20号5层501室
3,方式:现场登记后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需检查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领取须携带法定代表人声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领取家
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需包含项目名称、编号及相关内容)
4.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点30分至2024年08月05日10点00分(北京
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20号5层5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其他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凡对本次项目提出询问,请与我公司联系(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3、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2)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
堡物清单)的适知(财库
[2019]18号):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的宾库品0146
(4)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
府采购支持中小金
力度的通知》
(5)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红案(财2011]124号)
(6)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7)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2016]125号)
(9)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政策(财库[20071119号、财库[2008]248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淤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淤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淤白村
联系人:曹宏武
电话:010-618370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龙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20号5层501室
联系人:李泽
电话:15600665235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k。有②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