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炭素50kt/a新型炭材料科技项目隧道窑辅房和辅助设备基础工程
合肥炭素50kt/a新型炭材料科技项目隧道窑辅房和辅助设备基础工程
合肥炭素50kt/a新型炭材料科技项目
隧道窑辅房和辅助设备基础工程
招标公告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合肥炭素)拟定于2024年7月19日公开进行合肥炭素50kt/a新型炭材料科技项目隧道窑辅房和辅助设备基础工程招标,招标信息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
合肥炭素50kt/a新型炭材料科技项目隧道窑辅房和辅助设备基础工程。
二、工程施工内容及相关要求
工程施工内容:合肥炭素50kt/a新型炭材料科技项目隧道窑辅房和辅助设备基础工程,包含隧道窑配电室、烟气净化和余热利用设备等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暖通和电气等工程。
三、工期要求
施工工期:合肥炭素50kt/a新型炭材料科技项目隧道窑辅房和辅助设备基础工程施工总工期为8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竣工日期需严格按照建设单位现场工程项目部工期要求执行。
四、缴费说明
(一)招标文件资料费说明
如投标单位准备参加本次招标,需提前缴纳¥500元(人民币伍佰元整)招标文件资料费。无论投标单位中标与否,此招标文件资料费概不退还。
(二)投标保证金说明
投标人需在2024年7月18日下午5: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的方式交予合肥炭素财务部。本次工程投标保证金为:¥*****.00元(人民币:伍万元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有串通投标、抬标、恶意压标等破坏公平竞争行为的。
2.投标人有私下接触评标委员和工作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投标人在开标后撤回投标文件或自动放弃中标或逾期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未足额提供投标保证金的不得参加投标会议,投标人所投标书作废标处理。
(四)未按照标书内容要求制作,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盖投标方公章的标书作废标处理。
(五)合同履约保证金说明
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5%(四舍五入法取整数),投标单位在中标后,前期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会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时,数额未达到中标金额的5%,中标单位需将所差款项补齐,付款方式为现金或电汇。
(六)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并完成工程预验收后无息退还给中标单位。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在确定中标单位后三十个日历天内全部予以退还。
(七)投标保证金只退还本金,不予支付利息。
五、付款方式
(一)预付款:投标方进场正式开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并在后期的进度款中逐月扣回)。
(二)进度款:每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上月工程进度款(逐月扣回预付款),通过招标方组织的预验收后支付到合同总价的80%。
(三)工程验收款及质保金:按照招标方公司资料归档要求交付全部竣工资料、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满两年,质保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无息支付。
(四)付款方式:每期进度款及验收款支付时30%以现金形式支付至农民工工资账户,其余款项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投标方出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合同税率相应调整,合同含税总价随之调整,但合同不含税总价不变。
(五)招标方在支付每一笔合同价款前,投标方需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招标方支付至合同结算价款的97%时,投标方提供剩余合同价款的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方收到每一笔合同价款后,10日内提供等额的收据给招标方。
六、招标时间及地点
(一)招标时间:2024年7月19日8:30。
(二)考察现场和答疑时间:2024年7月18日下午5:00之前。
(三)招标地点:合肥炭素二楼会议室。
七、投标要求
(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相关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二)投标书分为商务标和技术标,商务标中要有企业资质、企业业绩、投标报价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技术标中要有详细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表,投标书要求签字盖章。
(三)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正、保密性,防止串标行为的发生,此次招标采用现场招标,开标现场当场唱标,招标人多轮招标最终选定中标方式举行,投标人应将报价单及投标书装入信封内加以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四)参加招标会议的投标单位的人员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非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出具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参加本次招标会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招标会,其投标无效。
(五)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在2024年7月18日下午5:00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情况并要求解释。招标文件在发出三日内,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订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六)投标人应按照标书的要求,认真、完整、真实的填写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基本情况;投标书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投标书必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批准。
八、投标报价编制
根据2018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税率规定编制综合报价预算书,材料价差参照2024年7月份合肥市《工程造价信息》;要求按单位工程或子单位工程分开报价,如: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装饰工程、天棚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热工工程等。
投标预算书必须导为Excel电子文档。
九、报名方式
投标人请于2024年7月18日下午5:00前完成现场交流,并提供投标人的相关资质文件。
十、招标人信息
(一)单位名称: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二)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阳北路648号,邮编:******。
(三)联系人及电话:180*****359。
(四)考察现场地址:合肥炭素搬迁项目所在地(长丰县下塘镇工业园区)。
(五)监督电话:189*****241/180*****936。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7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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