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工人疗养院车辆租赁服务采购公告
南宁工人疗养院车辆租赁服务采购公告
为满足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南宁工人疗养院(以下简称我院)业务快速增长需求,对我院接待能力形成有效补充,根据自治区总工会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就2024-2025年度我院各项接待工作中汽车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质和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宁工人疗养院车辆租赁服务
二、项目编号
2024-NL-009
三、服务期限
2年
四、项目概况
我院位于南宁市江南区石柱岭二路2号,座落于星光大道与白沙大道交汇处,系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自治区总工会服务职工群众的疗休养基地,负责全民职工疗休养活动、全区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等。
五、服务车辆及费用结算
10-19座中巴车、20-39座大巴车、40-55座大巴车,各类车型暂估4辆,最终以实际需求为准,按出车批次,一次一结算。
六、服务需求
(一)线路情况
1.南宁市内六大城区(天/辆);
2.南宁机场、南宁火车站、南宁东站、琅东客运站、安吉客运站、江南客运站(趟/辆、起止地往返为一趟,下同);
3.广西境内其他市县(趟/辆),市外逗留加收(天/辆)。
(二)注意事项
1.在同一市、县内非跨界地使用车辆,均不加收任何费用;中途跨界地使用车辆时,按两地半趟计费并加收A地离开点至B地目的点的路程公里数费用,涉及多地以此类推;
2.车辆使用年限应在七年内(提供行驶证复印件)且整车及车内设施设备各项技术性能完好;
3.车辆相对固定,如需要更换需征得我方同意;
4.司机持证上岗,文明安全驾驶,预定车辆须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发车地点;
5.随时保持车内卫生整洁。
七、递交响应文件材料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服务需求偏离情况;
3.报价表:
①按第六条需求分列报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租金、税费、保险、汽油费、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司机等所有费用;
②涉及中途需跨界地使用车辆时按公里数费用报价,公里数的核定以双方协商认可的导航软件中的最佳路线为准(路线上涉及的高速收费以实际结算为准,计入总费用中);
4.公司服务承诺;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及授权委托书;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免交或缓交的提供相关证明);
8.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截图);
以上材料一式壹份加盖公章,自行封装进资料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印章。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采购由我院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联合评审,根据性价比的优劣选定中标单位,一经确定即以电话形式通知。
2.投递材料地点:南宁市江南区石柱岭二路2号南宁工人疗养院7号楼行政楼一楼采购办公室。
3.材料递交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止。
4.项目联系人:邓主任,130*****128。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南宁工人疗养院
2024年7月12日
标签: 车辆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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