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主动申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提示性通告2024年7月12日
关于主动申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提示性通告2024年7月12日
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主动履行特种设备主动申报定期检验工作等法定义务,防止特种设备因超期未检存在安全隐患运行而导致事故发生,贺州市平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示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认真做好特种设备主动申报定期检验工作,主动对本单位在用的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申报定期检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的要求”的规定,请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动履行申报检验法定义务。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验的,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平桂区2024年8月即将超期设备需申报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清单
贺州市平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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