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沙县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项目标段一项目第1次公开招标公告
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沙县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项目标段一项目第1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沙县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项目标段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或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8-05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长沙县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项目标段一 | 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 1 | 项 | *******.24 | *******.24 |
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2.1、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投标人须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专业范围须包含工程测量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2个地下管线普查或地下市政设施普查相关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及验收(检验)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5、合同分包: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合同分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
无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人:罗女士 |
电 话:0731-******** |
地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盛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汪协成、周玲丹、曾植 |
电 话:0731-******** |
地 址:湖南湘江新区尖山路18号中电软件园二期B2栋3层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2024 年7 月12 日
标签: 政基础设施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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