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检察院办公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谈判邀请函
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检察院办公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谈判邀请函
河北宇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检察院委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检察院办公专用设备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BYX-********
2.采购项目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检察院办公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最高限价:******元(大写:拾捌万肆仟元整)
5.采购需求: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检察院办公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详见谈判文件);简要技术要求:合格,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送货安装调试完毕。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参加投标时必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3日,上午9:00-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及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须加盖企业公章)到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富丁大厦四单元901室领取采购文件。
3.谈判文件工本费:300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3年6月14 日09时30分。
2.地点:唐山市路北区富丁大厦四单元901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6月14日09时30分。
2.地点:唐山市路北区富丁大厦四单元9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2.供应商邀请方式:采用公告方式,本次谈判邀请在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www.tangshancfd.jcy.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3.投标保证金:本次谈判活动不需要交纳谈判保证金。
4.现场考察或答疑会不进行统一组织,供应商自行与采购人联系。
5.质疑函的接收方式为书面形式提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建设大街313号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宇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富丁大厦四单元901室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3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315-*******
标签: 办公专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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