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公安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射阳县公安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射阳县公安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项目
品目

应用软件

采购单位 射阳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 射阳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2日 17:1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12日至2024年07月19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射阳县公安局(射阳县解放西路110号11楼1113室)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06日 09:00
开标地点 开标一室
预算金额 ¥230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 188*****234
采购单位 射阳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合德镇解放西路1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8*****234
代理机构名称 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盐城市射阳县幸福大道1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射阳县公安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项目 JSZC-******-JZCG-G2024-002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射阳县公安局(射阳县解放西路110号11楼1113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8-06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JZCG-G2024-0024

项目名称:射阳县公安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230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 设定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308万元

采购需求:

主要包括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指挥中枢(情指中心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指挥中枢(情指中心软件)、大数据赋能指挥中心智能化系统、ETC设备、智慧安防小区、沿海水域视频监控、农村社会面监控、智慧警务室、县局安防设施提档升级、其他设备及服务、环境改造等软硬件系统建设。所有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施工、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的相应要求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制造业。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之间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作为投标全权代表,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执行一切与该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的事项;
(2)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投标。

(3)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时提供。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服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5.(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6.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12日至2024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射阳县公安局(射阳县解放西路110号11楼1113室)

方式:供应商须在本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至现场获取招标文件。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 即可获取带有编号的采购文件(自带空白U盘)。获取采购文件时如有问题须及时与采购人联系(联系人:严翔、沈海军,联系号码:188*****234158*****578),采购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日后五个工作日内归还。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8-06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射阳县市民中心八楼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射阳县幸福大道1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截止时,资格审查相关资料原件或公证件[营业执照、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本年度近期月度财务报表、近期依法缴纳税费材料、依法缴纳社保材料、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等]必须带到开标现场递交,若投标文件正本中资质材料采用彩色复印件或电子投标文件中资质材料为彩色扫描件的,则不需要带到开标现场,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因投标文件中出现无法辨认(含电子版投标文件)需要核对原件而无法提供原件的,则视同没有提供原件。

2、未获取标书的潜在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射阳县公安局

单位地址:合德镇解放西路110号

联系人:严翔 沈海军

联系电话:188*****234 158*****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盐城市射阳县幸福大道16号

联系人:集采科

联系电话:0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翔、沈海军

电话:188*****234 158*****578



附件:射阳县公安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项目采购文件.doc

标签: 社会治安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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