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肃州新能源综合利用试验区中景路等道路管网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服务招标公告
酒泉肃州新能源综合利用试验区中景路等道路管网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服务招标公告
酒泉肃州新能源综合利用试验区中景路等道路管网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招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8〕223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等文件要求。对“酒泉肃州新能源综合利用试验区中景路等道路管网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服务”以邀请竞价的方式进行采购。现确定邀请甘肃博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奥思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顺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QXDNY(2024)21号
二、采购内容:酒泉肃州新能源综合利用试验区中景路等道路管网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三、采购预算:最终以工程造价据实结算。(最终结算审核服务费用不得超过13万元。)
四、竞价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竞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经营范围内需包含工程造价咨询等与本项目符合的内容);
(二)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本项目须提供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1人,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1人;
(四)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五)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或查询报告。
备注:以上要求的资格审查文件需以扫描件形式(加盖企业鲜章)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对于上传的资料文件无法辨认、模糊的,不予认可,视为无效。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要求。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投入运行,通过竣工决算审核完成后并出具报告及取得肃州区审计局委托第三方出具的竣工决算审计结果的报告之日止。
3.付款方式:按项目决算投资额据实结算,付款方式由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确定。
4.服务费标准:本项目审计服务费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甘肃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服务【2014】1140号)执行。
5.报价要求:
(1)投标人报价包括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2)本项目结算审核基本收费按服务费标准计取不下浮,审减收费以折扣率方式报价;
(3)本项目以折扣率方式报价,由于系统限制,需将折扣率填写为数字,如:所报折扣率为9折时,在系统中应当填写为0.9。
七、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12:00时。
竞价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16:00时。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采购人:酒泉鑫达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炳鹏
联系电话:181*****239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敦煌路11号洪洋商业广场7号楼4楼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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