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城市照明工程建管维与户外广告经营项目照明提升工程设备采购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海口城市照明工程建管维与户外广告经营项目(照明提升工程)设备采购咨询服
务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海口市
一、招标条件
本海口城市照明工程建管维与户外广告经营项目(照明提升工程)设备采购咨询服务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96.7007 万元,招标人为海口辉
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海口湾滨海界面、海甸溪沿线进行景观照明提升,范围西起保利中央
海岸、东至海甸溪和平桥东、南起滨海大道、北至天空之山周边。范围涉及天空之山、华彩
海口湾广场、华彩洲际酒店、中心欧式建筑、东方置地广场、百方大厦、希尔顿酒店、保利
中央海岸(不含海境广场),共计 48 栋楼宇的亮化提升改造。项目包含照明灯具布置、照明
配电及控制、含配电箱进线及电力增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口城市照明工程建管维与户外广告经营项目(照明提升工程)设备采购咨询服
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海口城市照明工程建管维与户外广告经营项目(照明提升工程)设备采购咨询服
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
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提供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体营业执照及身份证明文件”
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
2024 年 1 月(含)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连续三个月财务报表(报表应体现出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 月(含)至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之日止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及近 2024 年 1 月(含)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企业注册时间不足 3 月的,按企业注册时
间实际缴纳提供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 3 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法违约、没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
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书面声明函);
1.6.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
重失信企业名单, 和没有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材料: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后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及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1.7.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且缴纳磋商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1.8.其它要求:
供应商必须书面承诺: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使用的单位公章必为企业注册的公安机关备案的
合法有效印章。若是非法印章,接受被取消投标及成交资格、没收保证金,并接受被上报省
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19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受托人持法人授
权委托书原件(含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受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受托人 2024 年 3 月(含)以后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或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的
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15 号今雨天地商业街 4 栋三楼(飞龙公寓 B 座
对面)6 号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15 号今雨天地商业街 4 栋三楼(飞龙公寓 B 座
对面)6 号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海口城市照明工程建管维与户外广告经营项目(照明提升工程)设备采购咨询服务的潜在供
应商应在海口市金南路金鹿花苑 B 栋 703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并于
2024 年 07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海口城市照明工程建管维与户外广告经营项目(照明提升工程)设备采购咨询服
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7007.00 元,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报价。
项目概况:海口湾滨海界面、海甸溪沿线进行景观照明提升,范围西起保利中央海岸、东至
海甸溪和平桥东、南起滨海大道、北至天空之山周边。范围涉及天空之山、华彩海口湾广场、
华彩洲际酒店、中心欧式建筑、东方置地广场、百方大厦、希尔顿酒店、保利中央海岸(不
含海境广场),共计 48 栋楼宇的亮化提升改造。项目包含照明灯具布置、照明配电及控制、
含配电箱进线及电力增容。
招标范围:方案效果深化阶段,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计划服务期:22 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
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提供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体营业执照及身份证明文件”
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
2024 年 1 月(含)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连续三个月财务报表(报表应体现出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 月(含)至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之日止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及近 2024 年 1 月(含)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企业注册时间不足 3 月的,按企业注册时
间实际缴纳提供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 3 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法违约、没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
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书面声明函);
1.6.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
重失信企业名单, 和没有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材料: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后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及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1.7.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且缴纳磋商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1.8.其它要求:
供应商必须书面承诺: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使用的单位公章必为企业注册的公安机关备案的
合法有效印章。若是非法印章,接受被取消投标及成交资格、没收保证金,并接受被上报省
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 年 07 月 12 日至 2024 年 07 月 19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从海口市金南路金鹿花苑 B 栋 703 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受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含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受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 2024
年 3 月(含)以后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或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的证明加盖单位
公章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00 元;磋商保证金的金额:5000.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文件提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15 号今雨天地商业街 4 栋三楼(飞龙公寓 B 座
对面)6 号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文件开启时间:2024 年 07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文件开启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15 号今雨天地商业街 4 栋三楼(飞龙公寓 B 座
对面)6 号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
南省•海口市)。
2、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 3 日前。
3、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4 年 07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
4、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
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
公告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口辉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秀英区海盛路 39 号
联系方式:王工、0898-686346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金南路金鹿花苑 B 栋 703
联系方式:陈工、0551-65707982、181897970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51-65707982、1818979707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口辉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秀英区海盛路 39 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898-6863465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口市金南路金鹿花苑 B 栋 703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0551-65707982、18189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