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新邱区税务局新邱大街90号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新邱区税务局新邱大街90号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新邱区税务局新邱大街90号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新邱区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新邱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2日 17:2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15日至2024年07月1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辽宁百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东城天下北门19-5号)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05日 14:00 | ||
开标地点 | 辽宁百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东城天下北门19-5号)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46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夏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8-*******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新邱区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39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先生 0418-*******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百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东城天下北门19-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夏女士 0418-*******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新邱区税务局新邱大街90号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百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东城天下北门19-5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XQCG00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新邱区税务局新邱大街90号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预算金额:46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工程概况:
需按施工图纸对承重系统(钢混结构,不改变原有结构进行维修)、围护系统、建筑装饰装修系统、给排水系统、供暖系统(不含锅炉、含换热站及管路设计)、通风与空调系统、电气系统、建筑消防系统、电梯设计安装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不包括停车库管理系统)进行维修改造。
2.工程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新邱区税务局新邱大街90号综合业务办公用房。
3.质量要求:维修改造使用材料及施工工艺符合规范要求,结构牢固,无裂缝、渗漏等质量问题。
4.适用规范和标准:所有施工需符合相关国家、省行业标准规定,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2013)相关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1日前竣工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改造、修理)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或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类型包含乘客电梯);③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5日 至 2024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百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东城天下北门19-5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百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东城天下北门19-5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采购文件需提供: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投标人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新邱区税务局
地址: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396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0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百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东城天下北门19-5号
联系方式:夏女士 04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女士
电 话: 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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