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城管局路灯节能改造项目

肥西县城管局路灯节能改造项目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肥西县城管局路灯节能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肥西县城市管理局(肥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行政区域 安徽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2日 18:01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28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7月1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戴召兵
项目联系电话 181*****307
采购单位 肥西县城市管理局(肥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青年北路延伸段与翡翠路交口环卫基地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1*****307
代理机构名称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肥西县上派镇佛光路与紫石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51-********
肥西县城管局路灯节能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AEEF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肥西县城管局路灯节能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6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大型企业控股的,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划分的中小企业,是否能够参与本项目投标?

答复:本招标公告明确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中小企业声明函》,明确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以上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招标文件第78页、79页设备配备评分标准中,租赁设备是否不用提供发票,只需要提供租赁合同和车辆行驶证?购买发票应该是自有设备提供?

答复:自有和租赁均删除购买发票扫描件(或影印件)。

3.第26页:“(2)在对肥西县片区(此次招标范围内)在管路灯照明设备设施进行节能升级改造过程中,对本项目路灯照明设备设施进行了更新替换(肥西县经开区、桃花镇路灯灯具须统一更换,不得使用原有老旧灯具),更新替换的原灯具、集中控制器、单灯控制器等设备设施归采购人所有,投标人在本项目中综合考虑报价。节能升级改造前,中标人应按路段分别报送采购人节能升级改造方案(一路一方案),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节能升级改造过程中,原则上保持全县(主城区域)路灯灯具灯形一致,若确因客观因素导致部分道路路灯灯具灯形无法保持一致时,须上报采购人,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另行选择灯具灯形。灯具应有可靠的防坠落保护措施及防冲击能力。”中,“肥西县经开区、桃花镇路灯灯具须统一更换,不得使用原有老旧灯具”中灯具范围不明确,建议修改为:“原有高压钠灯灯具须统一更换,不得使用原有老旧灯具;原 LED 灯,由中标供应商安装单灯控制器,单灯控制器如无法在灯具内安装的,中标供应商须整体更换灯具。”

答复:因肥西县经开区、桃花镇钠灯和原LED灯具老旧,存在大小不一情况,需整体更换。具体按招标文件执行。

4.第29页:“3.灯具散热设计合理,具有大面积的散热片,利于灯具散热,确保整灯寿命≥*****小时。”中:*****小时应为模组寿命,不应包含单灯控制器及驱动电源。

答复:本条修改为:“灯具散热设计合理,具有大面积的散热片,利于灯具散热,确保光源寿命≥*****小时。”

5.第33页:“(16)配电柜内其他产权单位使用电源的监管处置”中,外接电费用不明确,部分城市外接电多,电费过高,外接电处置方式及电费承担限额需明确。

答复:外接公共设施电费由采购人承担。

6.招标文件对付款方式的约定为:“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合同40%预付款,结合本周期路灯考核情况,根据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中的年节电量进行计算相应的收益,具体计算方法为季度用电收益=年节电量/4季度X电价X节能分配比例。”

疑问:请问本项目合同金额为5000万还是5000万*中标费率?肥西县目前电价为多少?如9年内节约电费超过5000万,超过部分是否支付?说明:目前营商环境较差,请问预付款40%是否保证执行到位?

答复:本项目合同金额为5000万*中标费率,目前肥西县为浮动电价,约0.64-0.71元,根据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总价格执行。如9年内节约电费超过5000万超过部分不予支付。

预付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7.因汤口路与集贤路有两个交叉路口,请确认样板段的起点和终点。

答复:集贤路(汤口路-姜家湖路)。

8.请提供样板段道路截面图。

答复: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

9.样板段的路灯高度,灯具功率,灯杆之间的距离(或者设计文件)及数量。

答复:此段路灯高度分10米(400W)、10米+8米双挑(150W+100W)、13米+10米双挑(250W+150W),参照招标文件路灯设施表。

10.项目需求书P21页“2.本项目建成后节电率须≥60%,在合同签订后,业主委托的第三方节能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节能监测报告中节电率达不到60%,将扣除当月节能收益分享费用,如累计3个月节能监测报告中节电率达不到60%,业主有权终止合同。”请问:高压钠灯改造完成后能够满足60%节能率的要求,原有的LED照明无论如何改造均无法达到60%节能率的要求。原有LED灯具是否不受60%节能率限制?请明确。

答复:原有LED灯具不受60%节能率限制。

11.该项目类别为政府采购服务,其税金是否为6%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明确。

答复:增值税普通发票即可。

12.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在对肥西县片区(此次招标范围内)在管路灯照明设备设施进行节能升级改造过程中,对本项目路灯照明设备设施进行了更新替换(肥西县经开区、桃花镇路灯灯具须统一更换,不得使用原有老旧灯具),更新替换的原灯具、集中控制器、单灯控制器等设备设施归采购人所有,投标人在本项目中综合考虑报价,疑问1,经过勘察现场很多路段是led灯具,且为近两年移交,现场照明情况良好,所有的LED灯头是也要更换为新灯头?请明确!如还是采用现有LED灯灯头增加单灯控制器后实现单灯单控后,是否还需要实现调光功能?请明确!

答复:“三大片区”(肥西紫云湖片区、群英湖片区、中派片区)原LED灯头不需要更换灯头。

现有LED灯头增加单灯控制器不需要实现调光功能。

1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细审查:设备配备:投标人拟配设备高空作业车辆,每提供一辆得3分,满分3分。请明确该高空作业车辆是否必须要满足招标文件P32页采购需求“(8)……主要包括作业高度≥17.5米的高空作业车1辆……”的基础?我公司高空作业车最大作业高度17.5米,是否符合评审要求并得分?请明确!

答复:此次改造有部分路灯高度为17.5米,登高车高度需≥17.5米。最大作业高度为17.5米可以得分。

更正日期:2024年7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肥西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青年北路延伸段与翡翠路交口环卫基地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3211室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腾飞

电话:0551-********

附件信息:

标签: 路灯节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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