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三叶实业有限公司25000吨/年裂化催化剂装置焙烧尾气氯化氢回收项目PC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兰州三叶实业有限公司25000吨/年裂化催化剂装置焙烧尾气氯化氢回收项目PC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兰州三叶实业有限公司*****吨/年裂化催化剂装置焙烧尾气氯化氢回收项目PC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三叶实业有限公司*****吨/年裂化催化剂装置焙烧尾气氯化氢回收项目PC总承包,招标人为兰州三叶实业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兰州三叶实业有限公司*****吨/年裂化催化剂装置焙烧尾气氯化氢回收项目PC总承包
2、项目编号:SY-ZB015-2024
3、建设地点:兰州石化公司厂区 催化剂事业部三套微球区域。
4、工程规模:拆除现场原有5具湿捕塔,更新1台急冷塔、新增2台石墨冷却器、3台循环酸泵,1台凉水塔及2台循环水泵,修复1台吸收塔,配套施工工艺配管、仪表、电气等,实现与原有设备联动,具体以批复的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为准。
吸收塔修复主要工作包括且不限于:玻璃钢衬里拆除;动力工具除锈;玻璃钢设备底漆、衬布、面漆刷涂;脚手架搭拆;塔盘检修等内容。
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8月20日,根据现场实际,以甲方签署的开工报告为准;
计划总工期:35日历天
6、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自筹资金
四、招标范围
采取PC发包模式,本次采购范围为*****吨/年裂化催化剂装置焙烧尾气氯化氢回收项目批复初步设计文件范围内所有材料采购、设备修复及拆除、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清理垃圾外运、配合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实施和管理,不含设备采购及甲方单独委托分项部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持有有效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开票信息等资质证明。
2、投标人应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相应资质通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准入;需具备GC2级及以上工业管道安装许可资质。
3、具有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禁止挂靠、借用资质进行投标(挂靠认定办法详见附件1)。
5、被兰州三叶实业有限公司或兰州中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公司等上级单位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其投标将被否决。
6、项目经理有二级建造师资质(机电工程)并注册在本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7、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8、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或“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记录,并附网页查询截图。
9、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今),有过单笔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石油化工装置1个以上工程业绩(以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报告等业绩材料为准)。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方式: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13日至2024年07月17日(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人将报名资料准备齐全后,以PDF格式文件发送到电子邮箱(**********@qq.com)。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时间(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 2024年08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
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逾期未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装订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有疑问可致电代理公司联系人)
递交地点: 兰州三叶实业有限公司会议室(兰州市西固区西固中路152号)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应按项目提交壹万元(人民币*****.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资料费及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户 名:甘肃中铁国际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资料费汇入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铁路局支行
资料费汇款账号:6205 0137 0002 0000 1045
汇款时需注明“SY-ZB015-2024”资料费或投标保证金
备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人员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须装订到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
八、发布公告媒介: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兰州三叶实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中铁国际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兰州市西固区西固中路152号 | 地 址: | 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1号民安大厦B塔1702室 |
邮 编: | 邮 编: | ||
联系人: | 程洁 | 联系人: | 韩金虎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qq.com |
网 址: |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 | 账 号: | / |
2024 年 07 月 12 日
附件1:
挂靠行为认定办法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挂靠:
(一)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
(二)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资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的;
(三)专业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但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
(四)劳务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的;
(五)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
(六)实际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承包单位不一致,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七)合同约定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负责采购或租赁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者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挂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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