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万安街道产业营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ZSS-2024-517)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万安街道产业营运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47万元,招标人为四川天府新区万安街道办事处。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万安街道产业营运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万安街道产业营运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万安街道产业营运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
行贿犯罪记录;
8.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合法获取磋商文件的证明材料(代理机构提供证明材料)
;
9.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1.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
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5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19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取非现场报名,电子发售方式,供应商在我司指定网站(
http://www.sczzss.cn/)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详见该网站供应商服务系统及使
用手册。报名所需资料: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明:获取磋商文件时,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
购项目编号、经办人姓名)、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
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2、本项目的报名登记表(信息填写完整无误);
将以上报名所需资料上传至我司指定网站(http://www.sczzss.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5日 10时30分
递交方式: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宏源大厦A座4楼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5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宏源大厦A座4楼
七、其他
1.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2
.项目负责:刘菁、喻宇;质控审核:宋伟;项目执行:张雨晴、文荟尧;询问
、质疑、投诉受理:李静怡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天府新区万安街道办事处
地 址:四川天府新区麓山大道二段669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028-8561107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宏源大厦A座4楼
联 系 人: 张老师
电 话: 028-87789977
电子邮件: 284413676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一、项目概述
探索创业企业做大做强的新模式,配合政府建设万安创新创业中心,孵化一批自主创业实体,打造创新创业
中心服务平台,以市场为导向,采用现代企业和科技管理运营模式,充分利用社会及民间资源,为广大创新创业
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空间,最终以点带面推进万安科技企业成片发展的战略。
★二、服务、技术标准要求
1、基础服务:协助政府解决生产经营场地和基本办公条件,为企业提供咨询、物业、会务、会展、信息等服
务;协助企业办理各类证照。
2、招商服务:主动寻找各类企业资源,积极对接企业看场,做好前期联络对接和后期跟踪工作,建立招商档
案。
3、科技服务:协助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双软认证、专利等;组织并推荐企业申报国家、
省、市的各级各类项目计划;组织企业参加各类项目对接,促进企业和高校和科研究所的合作;为企业提供成果
鉴定、项目评估、技术转让、知识产权维护等增值服务。
4、资本服务:与天使投资人、创投基金、股权众筹平台建立合作关系,为在孵企业提供股权投资;帮助企业
寻找小额贷款、银行贷款等融资。
5、培训讲座服务:不定期举行宣传,每年举行2次企业联谊活动,每年举行3次有关政策、管理、金融、税务
、财务、专利、法律、市场、信息化建设的培训和讲座,积极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和氛围,每场至少两个专题。
6、信息服务:建立企业服务群,及时发布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及企业、人才等信息,为企业提供畅通的信
息渠道和交流平台。
7、工作协助:协助政府建立科技企业招商、入驻、退出的条件和管理程序。
8、人员配置:为本项目配备至少2人专职人员负责建立招商、入驻、退出的管理程序、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
;
9、宣传推介:负责线上线下宣传、招商推介线上线下宣传、招商推介;
10、企业联谊:组织企业联谊不低于2次,联谊对象包括政府、营商服务公司、大学、专家、企业等,费用包
含场地租赁,会场布置等;
11、专家评审:组织专家评审对拟入驻企业进行项目可行性评审。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在签订采购合同生效起12个月,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2、服务地点:天府万安创新创业中心。
★3、付款方式: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正规票据:按季度支付。
4、验收方法和标准: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2016
]205号)的要求、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和响应文件的内容进行验收。
5、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对项目实施过程及实施过程中获取的所有相关数据、信息、企业资料、研究成果
等材料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允许,不得以任意形式传播或泄露相关信息。
6、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
,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7、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四、其他要求
1、为保障服务及成果质量,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实施拟定详细的服务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服务目标、服
务范围、服务团队、服务工作计划、应急处理方案等内容。所提供方案将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同时也将作为采
购人对供应商的服务考核依据及成果验收依据。
2、供应商应当针对本项目实施组建服务团队,拟派团队人员将依据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定进行评审。在服务
过程中,采购人有权不定期核对供应商实际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内容执
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
注:标注“★”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或者负偏离将按无效响应处理;服务内容及要求未标注“★”条
款为一般性条款,如不满足或有负偏离,则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扣分。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