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维修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维修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备/应急照明灯,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消防设备

采购单位 中央音乐学院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2日 19:45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19日 13:30
预算金额 ¥4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10-********
采购单位 中央音乐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 43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吴老师010-********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附件:
附件1 比选公告.docx

  /受中央音乐学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维修改造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07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央音乐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 43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老师0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2.比选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3.服务范围: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4.预算金额:人民币496,368.79元;

5.实施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

6.实施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芳群园一区2号中央音乐学院附中院内;

7.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8.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自比选文件发出之日起,参选人应当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是;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参选人须是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www.zycg.gov.cn)中央政府国家机关2021-2022年工程施工定点企业;

(5).参选人需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7.比选报名时间: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7日,每日9:00至17:00时(北京时间)。

8.参选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7月19日下午13:00至13:30(北京时间)

9.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比选时间:2024年7月19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10.比选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

1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12.比选报名时须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qq.com。

13.报名方式:发送邮件方式,采购人收到邮件后,经检查报名资料齐全的将回复并发送比选文件,报名截止后,若因邮件问题,未收到回复邮件,请电话或短信联系申请重新发送比选文件。

14. 比选公告发布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音乐学院官网。

15.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6.凡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与中央音乐学院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二、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9日 13: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9.****** 万元(人民币)

标签: 消防应急 指示系统 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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