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惠州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关于召开《惠州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我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工作,推进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牵头起草了《惠州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惠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召开《惠州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就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12日(星期一)上午9:30

  地点: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三新南路7号)副楼二楼会议室。

  二、听证内容

  听取社会各界对《惠州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员产生办法

  (一)听证会主持人、听证员、听证记录员、听证陈述人由听证组织部门惠州市自然资源局确定。

  (二)听证代表由邀请代表、相关单位代表和社会代表组成:

  1.邀请代表。由惠州市自然资源局邀请产生。

  2.相关单位代表。包括惠东县、大亚湾开发区、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大亚湾水产资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等单位代表。

  3.社会代表。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惠州市户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均可申请成为听证代表。欢迎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推选代表参加。

  四、听证申请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通过现场递交形式提出听证申请,申请人需一并提交有关身份证明、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其中法人或其他组织还需提供单位有效证明或委托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26日17:00前。

  (三)报名地点:惠州市自然资源局1309办公室。

  (四)报名联系人:王悦荣,联系电话:0752-*******

  如申请参加听证的人数少于拟定的听证代表人数,则按实际报名人数决定听证代表;如申请参加听证的人数多于代表人数,则由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以抽签形式决定听证代表。

  五、听证会注意事项

  (一)不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听证代表或旁听人员缺席或者在听证过程中擅自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不影响听证的进行。

  (二)听证组织部门将在听证会召开前10个工作日在惠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布听证会参与人员名单。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亲自参加听证,不得委托他人参加。遵守听证会纪律,围绕听证内容陈述意见,不得发表与听证内容无关的意见或进行人身攻击、散布不当言论,扰乱听证秩序。旁听人员不得在听证会上发言、提问,不得妨碍和扰乱听证秩序。未经听证会主持人同意,不得摄像、录音、拍照或使用网络传输设备。

  (四)听证代表认为听证会主持人、听证员、听证记录员与听证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在听证会举行之日3个工作日前提出书面申请,要求相关人员回避,并说明理由。听证会主持人的回避,由听证组织部门决定;听证员和听证记录员的回避,由听证会主持人决定。

  (五)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等特殊情况,听证组织部门可以调整听证时间、地点或中止听证,并在惠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示。

  特此公告。


  附件1:惠州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听证会听证报名表.docx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2日




*******.html"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land.huizhou.gov.cn/gkmlpt/content/5/5307/post_*******.htm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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