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国投·襄阳院子东院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太阳能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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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 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国投 ·襄阳院子东院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施工需要,我 公司 拟 租赁 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 请 意向 单位于 2024年0 7 月 16 日 09 点 0 0分前登录铁建云采网(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进行 报名,并在 2024年0 7 月 17 日 09 点 0 0分前 上传资质及报价函。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标准

计量单位

数量

到货地点

备注

1

太阳能集热器套装

太阳能集热板尺寸

**********
热交换水箱容积 80L,电加热功率1.5kW

GB

416

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中铁十一局工地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本年度质量检测报告(如有)、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 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 安装费、卸车费、 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费用 。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 以点数计量验收,由双方验收人员依据随车送货清单逐项核对,以到场实际数量签字验收为准。。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每个月 21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 甲乙 双方出具《结算物资对账单》, 乙 方按照结算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票交由 甲 方入账。 乙 方因各种原因导致未能及时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 甲 方, 甲 方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6 . 货款支付方式: 无预付款, 甲 方在收到 乙 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 3 个月内支付 乙 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 70%货款,剩余货款暂时扣留作为质量保证金,供货完毕后,由 乙 方提交结算确认单,经 甲 方审核通过后做最终结算, 12个月内无息返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 乙 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财务公司票据、供应链票据、其他数字化信用凭证 , 在此合同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费用与服务费用 。

7.报价有效期: 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 60天内有效

8.其他要求:暂无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思远 电话: 027-********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丁字桥路 47号

邮箱: ********* @qq.com

联系人: 杨建民 电话: 184*****076

邮箱: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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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EPC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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