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扬水支干渠支泵站改造工程泵站及支渠工程施工1-4标段招标公告

红寺堡扬水支干渠支泵站改造工程泵站及支渠工程施工1-4标段招标公告

红寺堡扬水支干渠支泵站改造工程泵站及支渠工程施工1-4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扬水支干渠支泵站改造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以《自治区水利厅关于红寺堡扬水支干渠支泵站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宁水审发〔20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泵站及支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吴忠市红寺堡区、中卫市中宁县。

2.2 建设规模:红寺堡扬水支干渠支泵站改造工程主要更新改造红寺堡扬水支线新圈、新庄集、海子塘三个系统的泵站、渠道及有关建筑物。改善灌溉面积33.24万亩。其中更新改造新庄集一、三泵站(原四泵站),重建新庄集二泵站(原新庄集二、三泵站合并),新圈支泵站(原新圈一、二泵站合并),海子塘支泵站(原海子塘一、二泵站合并);对支干渠和支渠破损段进行砌护改造,配套改造渠道建筑物和信息自动化系统。本次招标内容为泵站及支渠工程施工。

2.3 计划工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泵站及支渠工程施工,新庄集泵站工程主要是改造新庄集一、三泵站(原新庄集四泵站),重建新庄集二泵站,改造新圈小扬水泵站,内容包括泵站工程、生活区工程、泵站道路工程、管线施工等。支渠工程主要是改造支渠44.6公里,包括新庄集一支渠、新庄集二支渠(现新庄集二支渠低口)、新庄集三支渠(现新庄集二支渠高口)、新庄集四支渠(现新庄集三支渠低口)、新庄集五支渠(现新庄集三支渠高口)、新圈一支渠(现新圈一支渠低口)、新圈二支渠(现新圈一支渠高口)及四十支渠渠道砌护改造,配套渠系建筑物改造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7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施工1标段:改造新庄集一、三泵站(原新庄集四泵站),内容包括泵站主副厂房工程、厂区及进出水工程、管理房改造、压力管道工程、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安装等;

施工2标段:重建新庄集二泵站,改造新圈小扬水泵站,内容包括泵站主副厂房工程、厂区及进出水工程、管理房改造、压力管道工程、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安装等;

施工3标段:新庄集一支渠及四十支渠渠道砌护改造10.48公里,配套渠道建筑物改造等;

施工4标段:新庄集二支渠渠道砌护改造8.62公里,配套渠道建筑物改造等;

施工5标段:新庄集三支渠渠道砌护改造8.62公里,配套渠道建筑物改造等;

施工6标段:新庄集四支渠及五支渠渠道砌护改造8.15公里,配套渠道建筑物改造等;

施工7标段:新圈一支渠及二支渠渠渠道砌护改造8.73公里,配套渠道建筑物改造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施工1-2标段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建造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施工3-7标段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建造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2日09时00分至2024年7月1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电话:**********按1号键咨询。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施工1-4标段:2024年8月2日9时00分,施工5-7标段:2024年8月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标段。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 不采用 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159号

联系人:白璐

电话:0951-*******

招标代理机构: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500号清水湾二期18号商业房

联系人:刘林、王化化、邹莹

电话:177*****169199*****719157*****313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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