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陵园管理所建墓用红标砖招标公告
西山陵园管理所建墓用红标砖招标公告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并具备以下特定预审条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营范围包含机制砖加工销售)。 (二)供应商须在开标前交纳保证金2000元到指定账户,并携带汇款凭证或现金存款单到财务部换取收据,供应商将黄色收据交政府采购部审验留存,认定合格即可参标。退还保证金时,供应商将粉色收据交政府采购部审验,审验合格盖章后到财务部办理退款。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的30天期限内有效。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6年08月02日至 a. 资格预审供应商合格名单如下: 1、察哈尔右翼前旗乌拉哈乡井子沟吕二平砖厂 2、察右前旗乌拉哈乡大九号中砖厂3、察右前旗乌拉哈乡兴隆砖厂b. 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上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交集宁区政府采购中心留存。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