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城及小微产业园建设招标公告

电子城及小微产业园建设招标公告

(2016HTlp058)

  一、项目名称:洛浦县电子城及小微产业园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第一标段:总建筑建筑面积7322.70平方米,其中:7#楼、8#楼、9#楼、10#楼、11#楼各1464.54平方米,均为钢结构,地上1层。
  第二标段:总建筑建筑面积5858.16平方米,其中:12#楼、13#楼、14#楼、15#楼各1464.54平方米,均为钢结构,地上1层;室外消防包括:室外消火栓及井12座,消防管2817米。
  三、建设单位: 和田地区北京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四、建设地点: 洛浦县北京工业园区北园区
  五、资金来源: 北京援疆资金及县财政自筹资金
  六、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的施工;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七、投标人资格:施工投标企业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监理投标企业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八、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
  1、施工投标企业持有效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投标委托书、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证、施工员岗位证、质检员岗位证、安全员岗位证及安全考核证、资料员岗位证、材料员岗位证、洛浦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及投标工程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工资证明文件。并提供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复印件)。疆外投标企业还需提供进疆备案手续(以上证件须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资格预审))。
  2、监理投标企业持有效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法人授权投标委托书、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拟派总监及主要监理人员技术岗位证及职称证、洛浦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异地投标企业需提供业绩情况,疆外投标企业还需提供进疆备案手续(以上证件须带复印件一套(资格后审))。
  九、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8月8日12:00(北京时间)
  十、投标截止日期:2016年8月22日16:30(北京时间)
  十一、报名、投标地点:洛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十二、招标代理:和田正业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十三、联系人: 侯君 颜莉 ****-******* ****-******* 139*****986



和田正业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8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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