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师柳树泉农场食品(红枣酒)加工厂招标公告
第十三师柳树泉农场食品(红枣酒)加工厂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柳树泉农场食品(红枣酒)加工厂项目已经场发【2016】7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密柳树泉千村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单位前来报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柳树泉农场神农产业园区东区
2.2 工期: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09月01日;
拟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10月30日。
2.3 规模:项目拟建总建筑面积10800平方米,其中钢结构面积6300平方米,地下室1200平方米,施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以上资质(含贰级);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用等级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地进疆企业须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6年08月03日至2016年08月09日,每日上午09:30时至13:00时,下午17:0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等级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外地进疆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册中的人员),外地进疆企业须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法人身份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含电子邮箱、地址、电话、传真)在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办公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人不予接受报名及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4日上午10:00(以招标文件要求的具体截止时间为准)
6、开标时提交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7、开标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营房交通大厦二楼,步行街旁)
8、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哈密柳树泉千村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远成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天怡 张林新电话:****-*******
地址:新疆哈密市大营房幸福路师机关集资2#楼701室
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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