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租赁服务招标代理单位招标公告
选聘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租赁服务招标代理单位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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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东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选聘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租赁服务项目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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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公安局
交通警察大队关于选聘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租赁
服务项目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
根据有关要求,我单位就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选聘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有相关经验的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参加选聘。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东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项目名称: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租赁服务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260万元
(四)招标代理费金额:2.5万元
二、报名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配备符合行业要求的技术人员。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网站查询记录证明。
3、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公告网页截图。
4、有代理过服务项目的案例。
(二)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简介、提供2021年以来招标代理服务(或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制作业绩目录)、报价函(单独密封,需注明合理报价下浮率,并在封口处加盖代理机构单位公章),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上述报名资料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料密封,其中介绍信或委托书另行提供)。
三、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12日-2024年7月19日止(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东方市八所镇解放东路汽车站西侧森林公安分局后面办公楼311室。
(三)递交资料人员需是本单位人员(提供递交资料人员的近一个月社保证明),若报名时或选聘后发现为挂靠单位,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四、评审办法
评选工作由选聘人自行组织本单位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统一拆封确认。对符合公告载明各项要求的报名单位,评审小组对其业绩、人员配备、资料完整性、服务、报价等方面进行评分,评审结果经评审小组确认后,以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为被选聘单位。
本次报名单位不足3家不影响选聘工作。
五、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六、联系人
谭先生电话:0898-********/150*****262
东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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