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宁海路88号房屋装修改造工程一期EPC项目的招标公告
如皋市宁海路88号房屋装修改造工程一期EPC项目的招标公告
如皋市宁海路88号房屋装修改造工程(一期)EPC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D320*****420***** | 项目名称 | 如皋市宁海路88号房屋装修改造工程(一期)EPC项目 | ||||||||||||||||||||||||||||||||||||||||||||||||||||||||||||||||||||||||||||||||||||||||||||||||||||||||||||||||||||||||||||||||||||||||||||||||
标段编号 | D320*****420*****001001 | 标段名称 | 如皋市宁海路88号房屋装修改造工程(一期)EPC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7月1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8月14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如皋市宁海路88号房屋装修改造工程(一期)EPC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如皋市宁海路88号房屋装修改造工程(一期)EPC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如皋市文定高级中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企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皋市宁海路88号房屋装修改造工程(一期)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 2.1.2建设规模:如皋市宁海路88号房屋装修改造工程(一期)EPC项目位于宁海路北侧,外城河南侧,观风路西侧。总占地面积约*****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1平方米。一期改造项目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包含室外地下综合管网改造。涉及场地内1#外立面、3#、5#、7#、8#、10#外立面改造及室内装修改造,含场地内地下综合管网改造及相关配套设施,改造场地内园林及绿化。 2.1.3合同估算价:约********元(其中方案设计费约*******元,搬运及设备拆装费约******元,拆除费约*******元,定额计价部分约37******元) 2.1.4工期要求:154日历天。 其中:设计周期:14日历天,工程施工周期:140日历天。 工程施工周期:140日历天,其中应已考虑当地政府规定的节假日及公众假日(包括但不限于元旦、春节假期及周六、周日等)。 开工日期: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7月30日;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展示区、货量区具体开工日期均以招标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范围:本项目对如皋市宁海路88号范围内1#外立面进行改造设计,对3#、5#、7#、8#、10#楼宇进行整体装修改造提升及红线范围内地下综合管网、配套设施、绿化景观,运动场地的设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设计、方案设计(红线内全部建筑单体及景观)、室外配套设计(管网及景观)、土建施工图设计、建筑平面优化设计、结构改造设计、标识标牌设计、供水(至市政接口)给排水系统改造设计(包含供水材料清单编制)、强弱电系统改造设计、智能化系统改造设计、暖通系统改造设计、各层的精装修设计以及相应的二次机电(含泛光照明)和消防、技防、艺术设计、厨房设计、幕墙设计、5G、三网等深化设计。上述设计范围的成果深度均需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扩大初步设计,达到规划审查的要求;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景观、绿化、管道综合设计、装修、海绵城市(如有)桩基、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智能化、绿色建筑、幕墙(如有)、基坑支护及降水方案(含止水帷幕等)、楼宇亮化及空调详细型号参数等工程的设计。 2.2.2本次施工范围:本项目对如皋市宁海路88号范围内办公及生活用品进行搬运(3#、5#、7#、8#、10#一层),1#外立面进行改造,3#、5#、7#、8#、10#楼宇进行拆除(包含不限于地面拆除修补、墙体拆除修补、装修拆除、机电拆除等),室外雨棚、建筑物新扩建、加固改造、机电改造及新建、室内外装修改造工程(含室内装修、水电、弱电、智能化、暖通空调、新风、消防、外墙改造、屋面改造、亮化改造、燃气改造等)、室外配套(包括不限于操场、原有道路(含路面、路基及附属设施等),室外照明设施,智能化设施(含监控、停车管理系统、智慧校园等),停车场,管网改造(雨污水,给排水,强弱电、消防水,化粪池、隔油池)的拆除、弃运、更新及改造恢复;保护部分绿化移植(包含临时找场外场地假植、养护、包成活,并适时移回)所有移植、运输、养护等费用包含在内,原有绿化的原地保护、梳枝修剪,根据方案要求适量增加、更换、重新种植苗木,绿化部分一级养护二年)、标识标牌等工程。 2.2.3负责设计施工图审查手续及后续服务、协助发包人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立项、财政、建设、规划、国土、环保、城管、交通、消防、供水、供电、煤气、人防、气象等部门的审查报批手续(涉及应由建设单位缴纳的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设计文件以及招标人要求组织施工。(注:凡涉及三网合一、自来水、电力和燃气的,施工单位须与主管部门充分对接确定工作界面。) 注:以上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均包含在项目报价中。完成本项目内所有设计、施工、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满足校区验收、结算、维护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同时满足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 3.2.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1家,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2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施工负责人)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⑴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⑵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⑶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⑷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的规定,二级建造师统一使用新版电子证照,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若投标人同时具备设计、施工资质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还需提供一名设计负责人; 3.4投标人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1企业和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苏清办〔2023〕4号文中有明确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 前款3.4.1中“近2年”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如投标截止时间有变更,以变更日期为准),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2024年8月14日,则“近2年”是指从2022年8月15日以来的2年内,以此类推。前款3.4.2~3.4.3中所称“近1年”、“近3个月”的定义与上同。 3.4.4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5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6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4.7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4.8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7月13日至2024年8月14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其中评标阶段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阶段采用“票决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如皋市文定高级中学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城南街道幸福河西路9号4幢? 地址:如皋市长江镇沿江公路 186 号 联系人:戴女士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13-******** 电话:0513-******** 2024年07月13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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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如皋市宁海路88号房屋装修改造工程(一期)EPC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如皋市宁海路88号房屋装修改造工程(一期)EPC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如皋市文定高级中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企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皋市宁海路88号房屋装修改造工程(一期)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 2.1.2建设规模:如皋市宁海路88号房屋装修改造工程(一期)EPC项目位于宁海路北侧,外城河南侧,观风路西侧。总占地面积约*****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1平方米。一期改造项目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包含室外地下综合管网改造。涉及场地内1#外立面、3#、5#、7#、8#、10#外立面改造及室内装修改造,含场地内地下综合管网改造及相关配套设施,改造场地内园林及绿化。 2.1.3合同估算价:约********元(其中方案设计费约*******元,搬运及设备拆装费约******元,拆除费约*******元,定额计价部分约37******元) 2.1.4工期要求:154日历天。 其中:设计周期:14日历天,工程施工周期:140日历天。 工程施工周期:140日历天,其中应已考虑当地政府规定的节假日及公众假日(包括但不限于元旦、春节假期及周六、周日等)。 开工日期: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7月30日;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展示区、货量区具体开工日期均以招标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范围:本项目对如皋市宁海路88号范围内1#外立面进行改造设计,对3#、5#、7#、8#、10#楼宇进行整体装修改造提升及红线范围内地下综合管网、配套设施、绿化景观,运动场地的设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设计、方案设计(红线内全部建筑单体及景观)、室外配套设计(管网及景观)、土建施工图设计、建筑平面优化设计、结构改造设计、标识标牌设计、供水(至市政接口)给排水系统改造设计(包含供水材料清单编制)、强弱电系统改造设计、智能化系统改造设计、暖通系统改造设计、各层的精装修设计以及相应的二次机电(含泛光照明)和消防、技防、艺术设计、厨房设计、幕墙设计、5G、三网等深化设计。上述设计范围的成果深度均需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扩大初步设计,达到规划审查的要求;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景观、绿化、管道综合设计、装修、海绵城市(如有)桩基、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智能化、绿色建筑、幕墙(如有)、基坑支护及降水方案(含止水帷幕等)、楼宇亮化及空调详细型号参数等工程的设计。 2.2.2本次施工范围:本项目对如皋市宁海路88号范围内办公及生活用品进行搬运(3#、5#、7#、8#、10#一层),1#外立面进行改造,3#、5#、7#、8#、10#楼宇进行拆除(包含不限于地面拆除修补、墙体拆除修补、装修拆除、机电拆除等),室外雨棚、建筑物新扩建、加固改造、机电改造及新建、室内外装修改造工程(含室内装修、水电、弱电、智能化、暖通空调、新风、消防、外墙改造、屋面改造、亮化改造、燃气改造等)、室外配套(包括不限于操场、原有道路(含路面、路基及附属设施等),室外照明设施,智能化设施(含监控、停车管理系统、智慧校园等),停车场,管网改造(雨污水,给排水,强弱电、消防水,化粪池、隔油池)的拆除、弃运、更新及改造恢复;保护部分绿化移植(包含临时找场外场地假植、养护、包成活,并适时移回)所有移植、运输、养护等费用包含在内,原有绿化的原地保护、梳枝修剪,根据方案要求适量增加、更换、重新种植苗木,绿化部分一级养护二年)、标识标牌等工程。 2.2.3负责设计施工图审查手续及后续服务、协助发包人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立项、财政、建设、规划、国土、环保、城管、交通、消防、供水、供电、煤气、人防、气象等部门的审查报批手续(涉及应由建设单位缴纳的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设计文件以及招标人要求组织施工。(注:凡涉及三网合一、自来水、电力和燃气的,施工单位须与主管部门充分对接确定工作界面。) 注:以上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均包含在项目报价中。完成本项目内所有设计、施工、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满足校区验收、结算、维护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同时满足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 3.2.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1家,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2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施工负责人)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⑴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⑵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⑶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⑷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的规定,二级建造师统一使用新版电子证照,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若投标人同时具备设计、施工资质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还需提供一名设计负责人; 3.4投标人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1企业和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苏清办〔2023〕4号文中有明确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 前款3.4.1中“近2年”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如投标截止时间有变更,以变更日期为准),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2024年8月14日,则“近2年”是指从2022年8月15日以来的2年内,以此类推。前款3.4.2~3.4.3中所称“近1年”、“近3个月”的定义与上同。 3.4.4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5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6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4.7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4.8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7月13日至2024年8月14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其中评标阶段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阶段采用“票决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如皋市文定高级中学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城南街道幸福河西路9号4幢? 地址:如皋市长江镇沿江公路 186 号 联系人:戴女士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13-******** 电话:0513-******** 2024年07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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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D320*****420***** | 项目名称 | 如皋市宁海路88号房屋装修改造工程(一期)EPC项目 | ||
标段编号 | D320*****420*****001001 | 标段名称 | 如皋市宁海路88号房屋装修改造工程(一期)EPC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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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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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7月1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8月14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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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如皋市宁海路88号房屋装修改造工程(一期)EPC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如皋市宁海路88号房屋装修改造工程(一期)EPC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如皋市文定高级中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企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皋市宁海路88号房屋装修改造工程(一期)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 2.1.2建设规模:如皋市宁海路88号房屋装修改造工程(一期)EPC项目位于宁海路北侧,外城河南侧,观风路西侧。总占地面积约*****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1平方米。一期改造项目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包含室外地下综合管网改造。涉及场地内1#外立面、3#、5#、7#、8#、10#外立面改造及室内装修改造,含场地内地下综合管网改造及相关配套设施,改造场地内园林及绿化。 2.1.3合同估算价:约********元(其中方案设计费约*******元,搬运及设备拆装费约******元,拆除费约*******元,定额计价部分约37******元) 2.1.4工期要求:154日历天。 其中:设计周期:14日历天,工程施工周期:140日历天。 工程施工周期:140日历天,其中应已考虑当地政府规定的节假日及公众假日(包括但不限于元旦、春节假期及周六、周日等)。 开工日期: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7月30日;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展示区、货量区具体开工日期均以招标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范围:本项目对如皋市宁海路88号范围内1#外立面进行改造设计,对3#、5#、7#、8#、10#楼宇进行整体装修改造提升及红线范围内地下综合管网、配套设施、绿化景观,运动场地的设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设计、方案设计(红线内全部建筑单体及景观)、室外配套设计(管网及景观)、土建施工图设计、建筑平面优化设计、结构改造设计、标识标牌设计、供水(至市政接口)给排水系统改造设计(包含供水材料清单编制)、强弱电系统改造设计、智能化系统改造设计、暖通系统改造设计、各层的精装修设计以及相应的二次机电(含泛光照明)和消防、技防、艺术设计、厨房设计、幕墙设计、5G、三网等深化设计。上述设计范围的成果深度均需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扩大初步设计,达到规划审查的要求;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景观、绿化、管道综合设计、装修、海绵城市(如有)桩基、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智能化、绿色建筑、幕墙(如有)、基坑支护及降水方案(含止水帷幕等)、楼宇亮化及空调详细型号参数等工程的设计。 2.2.2本次施工范围:本项目对如皋市宁海路88号范围内办公及生活用品进行搬运(3#、5#、7#、8#、10#一层),1#外立面进行改造,3#、5#、7#、8#、10#楼宇进行拆除(包含不限于地面拆除修补、墙体拆除修补、装修拆除、机电拆除等),室外雨棚、建筑物新扩建、加固改造、机电改造及新建、室内外装修改造工程(含室内装修、水电、弱电、智能化、暖通空调、新风、消防、外墙改造、屋面改造、亮化改造、燃气改造等)、室外配套(包括不限于操场、原有道路(含路面、路基及附属设施等),室外照明设施,智能化设施(含监控、停车管理系统、智慧校园等),停车场,管网改造(雨污水,给排水,强弱电、消防水,化粪池、隔油池)的拆除、弃运、更新及改造恢复;保护部分绿化移植(包含临时找场外场地假植、养护、包成活,并适时移回)所有移植、运输、养护等费用包含在内,原有绿化的原地保护、梳枝修剪,根据方案要求适量增加、更换、重新种植苗木,绿化部分一级养护二年)、标识标牌等工程。 2.2.3负责设计施工图审查手续及后续服务、协助发包人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立项、财政、建设、规划、国土、环保、城管、交通、消防、供水、供电、煤气、人防、气象等部门的审查报批手续(涉及应由建设单位缴纳的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设计文件以及招标人要求组织施工。(注:凡涉及三网合一、自来水、电力和燃气的,施工单位须与主管部门充分对接确定工作界面。) 注:以上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均包含在项目报价中。完成本项目内所有设计、施工、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满足校区验收、结算、维护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同时满足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 3.2.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1家,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2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施工负责人)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⑴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⑵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⑶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⑷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的规定,二级建造师统一使用新版电子证照,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若投标人同时具备设计、施工资质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还需提供一名设计负责人; 3.4投标人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1企业和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苏清办〔2023〕4号文中有明确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 前款3.4.1中“近2年”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如投标截止时间有变更,以变更日期为准),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2024年8月14日,则“近2年”是指从2022年8月15日以来的2年内,以此类推。前款3.4.2~3.4.3中所称“近1年”、“近3个月”的定义与上同。 3.4.4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5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6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4.7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4.8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7月13日至2024年8月14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其中评标阶段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阶段采用“票决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如皋市文定高级中学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城南街道幸福河西路9号4幢? 地址:如皋市长江镇沿江公路 186 号 联系人:戴女士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13-******** 电话:0513-******** 2024年07月1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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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 如皋市宁海路88号房屋装修改造工程(一期)EPC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如皋市宁海路88号房屋装修改造工程(一期)EPC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如皋市文定高级中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企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皋市宁海路88号房屋装修改造工程(一期)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 2.1.2建设规模:如皋市宁海路88号房屋装修改造工程(一期)EPC项目位于宁海路北侧,外城河南侧,观风路西侧。总占地面积约*****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1平方米。一期改造项目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包含室外地下综合管网改造。涉及场地内1#外立面、3#、5#、7#、8#、10#外立面改造及室内装修改造,含场地内地下综合管网改造及相关配套设施,改造场地内园林及绿化。 2.1.3合同估算价:约********元(其中方案设计费约*******元,搬运及设备拆装费约******元,拆除费约*******元,定额计价部分约37******元) 2.1.4工期要求:154日历天。 其中:设计周期:14日历天,工程施工周期:140日历天。 工程施工周期:140日历天,其中应已考虑当地政府规定的节假日及公众假日(包括但不限于元旦、春节假期及周六、周日等)。 开工日期: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7月30日;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展示区、货量区具体开工日期均以招标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范围:本项目对如皋市宁海路88号范围内1#外立面进行改造设计,对3#、5#、7#、8#、10#楼宇进行整体装修改造提升及红线范围内地下综合管网、配套设施、绿化景观,运动场地的设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设计、方案设计(红线内全部建筑单体及景观)、室外配套设计(管网及景观)、土建施工图设计、建筑平面优化设计、结构改造设计、标识标牌设计、供水(至市政接口)给排水系统改造设计(包含供水材料清单编制)、强弱电系统改造设计、智能化系统改造设计、暖通系统改造设计、各层的精装修设计以及相应的二次机电(含泛光照明)和消防、技防、艺术设计、厨房设计、幕墙设计、5G、三网等深化设计。上述设计范围的成果深度均需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扩大初步设计,达到规划审查的要求;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景观、绿化、管道综合设计、装修、海绵城市(如有)桩基、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智能化、绿色建筑、幕墙(如有)、基坑支护及降水方案(含止水帷幕等)、楼宇亮化及空调详细型号参数等工程的设计。 2.2.2本次施工范围:本项目对如皋市宁海路88号范围内办公及生活用品进行搬运(3#、5#、7#、8#、10#一层),1#外立面进行改造,3#、5#、7#、8#、10#楼宇进行拆除(包含不限于地面拆除修补、墙体拆除修补、装修拆除、机电拆除等),室外雨棚、建筑物新扩建、加固改造、机电改造及新建、室内外装修改造工程(含室内装修、水电、弱电、智能化、暖通空调、新风、消防、外墙改造、屋面改造、亮化改造、燃气改造等)、室外配套(包括不限于操场、原有道路(含路面、路基及附属设施等),室外照明设施,智能化设施(含监控、停车管理系统、智慧校园等),停车场,管网改造(雨污水,给排水,强弱电、消防水,化粪池、隔油池)的拆除、弃运、更新及改造恢复;保护部分绿化移植(包含临时找场外场地假植、养护、包成活,并适时移回)所有移植、运输、养护等费用包含在内,原有绿化的原地保护、梳枝修剪,根据方案要求适量增加、更换、重新种植苗木,绿化部分一级养护二年)、标识标牌等工程。 2.2.3负责设计施工图审查手续及后续服务、协助发包人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立项、财政、建设、规划、国土、环保、城管、交通、消防、供水、供电、煤气、人防、气象等部门的审查报批手续(涉及应由建设单位缴纳的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设计文件以及招标人要求组织施工。(注:凡涉及三网合一、自来水、电力和燃气的,施工单位须与主管部门充分对接确定工作界面。) 注:以上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均包含在项目报价中。完成本项目内所有设计、施工、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满足校区验收、结算、维护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同时满足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 3.2.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1家,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2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施工负责人)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⑴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⑵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⑶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⑷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的规定,二级建造师统一使用新版电子证照,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若投标人同时具备设计、施工资质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还需提供一名设计负责人; 3.4投标人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1企业和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苏清办〔2023〕4号文中有明确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 前款3.4.1中“近2年”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如投标截止时间有变更,以变更日期为准),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2024年8月14日,则“近2年”是指从2022年8月15日以来的2年内,以此类推。前款3.4.2~3.4.3中所称“近1年”、“近3个月”的定义与上同。 3.4.4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5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6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4.7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4.8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7月13日至2024年8月14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其中评标阶段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阶段采用“票决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如皋市文定高级中学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城南街道幸福河西路9号4幢? 地址:如皋市长江镇沿江公路 186 号 联系人:戴女士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13-******** 电话:0513-******** 2024年07月13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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