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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体育部南区体育场地器材配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公共体育部南区体育场地器材配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法正项目管理集团
有限公司(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 177 号润华大厦 2 号楼 9 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8 月 5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TSC-FZ-2024-037
2.项目名称:公共体育部南区体育场地器材配置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 13.2372 万元
4.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公共体育部南区体育场地器材配置采购项目,共分为一个
采购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投标
人可提供更快的供货安装期);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3 年(投标人可根据要求
提供更优的质保方案)。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
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参加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
息化厅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采【2021】7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要求所有货物的制造商为中小微型企
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
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
本采购项目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二)工业,投标人根据自身情
况判断所提供的货物是否符合财库【2020】46 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的规定,如实申报
中小微型企业。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非中小微企业制造,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 年 7 月 15 日 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7 月 19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节假日除外)
2.地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 177 号润华大厦 2
号楼 9 楼)
3.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4.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
章)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 177 号润华大厦 2 号楼 9
楼)现场办理登记备案。或将上述资料的电子版及文件费汇款凭证发送至
fzytfgs@163.com 邮箱,并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等信息。汇
款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烟台分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蓬莱分公司
帐 号:9550880223573600174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时间:2024 年 8 月 5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8 月 5 日 09 时 30 分(北京
时间)
2.截止(开标)时间:2024 年 8 月 5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后勤处 3 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 年 8 月 5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后勤处 3 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
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烟台市蓬莱区小泰山西路 55 号
联系人:郑老师
电话:13375457297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 177 号润华大厦 2 号楼 9 楼
联系人:衣英梅、宋妙、孙凯家
电话:0535-6376979
邮 箱:fzytfgs@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