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车站标识安装招标公告
桂林车站标识安装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桂林车站
标识采购安装项目公告
我单位日常宣传制作的需要,现就此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请按以下要求报价。
一、采购条件
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桂林车站,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桂林车站标识采购安装。
2.项目内容:见下表
桂林车站宣传制作项目计划表 |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含税价格 | 不含税价格 | 税率 | 预估年度数量 | 金额 | 备注 |
1 | 喷绘 | 平方米 | 800 | 普通喷绘布 | ||||
2 | PVC板 | 平方米 | 500 | 厚度5mm | ||||
3 | 铝板灯箱板 | 平方米 | 300 | 厚度1mm | ||||
4 | 车贴 | 平方米 | 2000 | 非3M | ||||
5 | 热熔胶地贴 | 平方米 | 100 | 热熔胶 | ||||
合计 |
表中数量为年度预估数量,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金额“为“不含税单价”乘以“预估年度数量”。
具体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5年7月20日止。
(2)服务地点:桂林车站管辖范围内各科室、车间、中间站,(科室含桂林车站内各办公场所;车间含桂南车间、桂北车间;中间站含桂林西站、恭城站、阳朔站、三江南站)等。
(3)安全承诺:在宣传品施工期间,乙方做好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对乙方所辖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必须的生产、办公经营场所及设备,快速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具备承担本承揽项目的设计、制作、安装能力。在桂林有4人以上的固定施工团队。结算时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响应人或其响应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响应人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响应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响应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人没有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响应人或其投标产品在响应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采购部门相应处理的,按采购部门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标示必须满足铁路客运车站相关标识规范要求及采购方关于颜色、文字等要求;具有反光、耐磨、耐水、耐晒、耐高温、耐酸碱、防污、防滑、粘性强等特性。
4.必须达到国家及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免费质保期不少于2年,车贴、kt板等轻便材质的制作及施工期限为1天,铝板灯箱、热熔胶等制作周期较长的施工期限为7天内。
5.响应人须具备标识制作经验,自带交通工具,需到车站确认了解车站的所有标识制作场地后,给出对应合理的标识材质、安装工艺等,提供符合要求的标识样品、标识材料方案及施工工艺方案合理性、服务响应服务水平,保证宣传效果。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5)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近三年内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结算要求:根据合同约定,按实际标识工作量据实按季度结算。超出制作计划范围内的标识项目,按市场价格支付标识费用,不产生其他费用。
9.其他要求:本次采购的各项明细价格包含上门服务费,请响应人对服务范围进行充分的了解及核算,合理报价,服务期间不得以距离、路程等因素要求采购人支付额外费用,由于现场特殊制作工艺造成确需支付额外人工成本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材料,双方可协商解决。
四、资质文件及报价表
资质文件及报价表需装订成册,密封后并加盖骑缝章(报价表单独密封)。报价人对资质文件内容需逐项应答,如缺项视为不合格。所载内容真实、可靠,否则资质文件将被拒绝。若提供虚假材料,须承担造成的一切责任。
(一)资质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内容:
1.对桂林车站宣传制作项目计划表进行报价。
2.报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加盖报价人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第三点响应人资格要求第2点的相关证明材料,不齐全的视为不合格。
5.第三点响应人资质要求第1、4、5、7点的承诺保证书,内容不全的视为不合格。
6.提供第二点第2项的全部材料样品,材料样品不满足采购要求的视为不合格。
(二)报价表
1.本次报价使用币种为人民币。
2.本次报价是由响应人现场交验标识采购安装的总包价格。包括物料本体价格、包装费、运杂费、税费、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3.报价人严格按照上述项目内容表格提供报价,不得有重复和漏项。
4.为维护公平、公正的报价竞争秩序,保证报价货物的质量,禁止报价人以低于物料成本的报价恶性竞标。
五、评审方式、评审办法及评审结果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投标价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响应人。中选后需签订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的年度合作合同、施工安全协议等。
六、报价文件递交
1.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17日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桂林车站纸质报价资料以快递形式或者密封送达至桂林北站,提交时间以到达时间为准。
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开启报价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4年7月17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桂林车站。届时请报价人授权代表和有关人员按规定出席。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桂林车站
详细地址:广西桂林市叠彩区站前路6号桂林北站
项目联系人:冯宝仪0773-*******
异议受理联系人:容萍0773-*******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桂林车站
2024年7月12日
标签: 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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