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自动售卖机场地租赁合作项目采购公告
第二次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自动售卖机场地租赁合作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P-XJ-24-******
二、采购单名称:第二次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自动售卖机场地租赁合作项目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4-07-19 08:27
四、报价有效期:2024-10-17
五、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六、采购执行单位: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七、采购执行人:张武
八、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188*****435
九、询价类型:公开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项目工期要求 | 地点 | 规格型号 | 备注 |
---|---|---|---|---|---|---|---|---|
1 | 自动售卖机场地租赁合同项目 | 1 | 月 | 三年 | 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详见附件说明 | 低价不低于80元/月/台,低于低价无效 |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付款(费用一年一结)
十二、其他内容:1、所报价格必须是人民币含税价格,具体报价须包含原材料成本、包装、运输费(送货到招标人指定的现场)、保险、上下车、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售后服务等所有中标人应承担的全部费用。3、报价单须加盖公章或报价专用章,报价有效期至少为30天。4、若有特殊说明的事项或所报内容与我司要求有差异,请提前与我司联系。5、此单仅为询价,非一定采购,实际采购以订单为准,对未接受的报价,不再另行通知 。6、 投标人需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自动售卖机所售货物必须是乙方许可证范围内的物品,并保证为通过正规渠道进货的合格产品和有效期内的产品; 7、自动售卖机所售卖的物品应保证质量合格,由此产生的任何问题与招标人无关,中标人自行负责。8、所有售后及退换货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9、配合我司做好信息登记等工作;各业务(含送货)人员进港前,请提前通过我司“访客系统"进行预约。
发布日期:202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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