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听证公告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听证公告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听证公告
申请人卯国保因不服被申请人草海镇人民政府作出的《草海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草海责拆决〔2024〕1号)的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一案,本机关决定公开举行听证进行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贵州省行政复议听证规定》第三条、第六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7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00
二、听证地点
威宁县行政中心C区五楼502室
三、当事人名称
申请人:卯国保
被申请人:草海镇人民政府
四、其他要求
请有意参与旁听的人员,于2024年7月18日10:00前预约登记(联系电话:0857—*******),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庭,自觉配合安检,遵守听证纪律。
2024年7月12日
标签: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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