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广普镇敬老院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璧山区广普镇敬老院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璧山区广普镇敬老院建设工程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15]2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和申请上级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广普镇大石塔村5组。
2.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846.7㎡,地上建筑面积1846.7㎡,建筑占地面积610㎡;地上3层,建筑高度:11.75m。
2.3工程总投资:本次招标投资约560万元。
2.4计划工期:2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
2.5.1包括《璧山区广普敬老院建设工程施工设计图(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璧山区广普镇敬老院新建工程施工图设计》(道路、电气、给排水)中除女儿墙上防盗栏杆、垃圾处理站、担架电梯、安天然气、厨房厨具、床及床头柜、32寸电视机、衣柜、1.5P空调及洗衣机的所有内容。
2.5.2对设计图纸不明确的内容按以下原则处理:
(1)土石比按3:7计算,弃方运距按5KM计算;人工挖孔灌注桩按8m计算;人行道宽度按2.8m计算;水表井高度按1.1m计算;人行道检查井按图集12S522/P19页计算;广场铺装范围雨、污水检查井按塑料井计算;挡墙栏杆按铝合金栏杆、高度1.2m计算;挡墙砌筑按毛条石计算;灯杆基础垫层、雨水口垫层均按C10砼垫层计算;路灯箱安装在室内,室内无基础;室外消火栓管材质按球墨铸铁管计算;坡屋面按表格里的做法计算,无岩棉板层;公共洗衣室、晾晒室的做法按阳台做法计算。
(2)根据现场勘察,在招标范围内对图纸不明确的内容按以下原则处理:道路平场土石方工程,长度按150m,宽度按13m,深度按2m计算,土石比按3:7计算,共计3900m3,该部分内容最高单价控制在37.1元/ m3(含土石方开挖及外运5公里价格)以内,最终结算按实际施工量和中标单价据实进行结算。
(3)成品主题假石,暂按6万元计算,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业主要求样式购买、安装。
2.5.3本次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以及施工图示的所有相关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重庆市市外施工企业须满足“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3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6年8月25日12时00分开始受理,2016年8月25日12时30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开标室。(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2016年8月8日17时00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匿名提出。
7. 答疑时间2016年8月9日17时30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兴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璧山区广普镇普兴街1号地址:大渡口区松青路1029号国瑞城一幢3-6号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38*****940电话:***-********、********
本招标项目璧山区广普镇敬老院建设工程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15]2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和申请上级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广普镇大石塔村5组。
2.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846.7㎡,地上建筑面积1846.7㎡,建筑占地面积610㎡;地上3层,建筑高度:11.75m。
2.3工程总投资:本次招标投资约560万元。
2.4计划工期:2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
2.5.1包括《璧山区广普敬老院建设工程施工设计图(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璧山区广普镇敬老院新建工程施工图设计》(道路、电气、给排水)中除女儿墙上防盗栏杆、垃圾处理站、担架电梯、安天然气、厨房厨具、床及床头柜、32寸电视机、衣柜、1.5P空调及洗衣机的所有内容。
2.5.2对设计图纸不明确的内容按以下原则处理:
(1)土石比按3:7计算,弃方运距按5KM计算;人工挖孔灌注桩按8m计算;人行道宽度按2.8m计算;水表井高度按1.1m计算;人行道检查井按图集12S522/P19页计算;广场铺装范围雨、污水检查井按塑料井计算;挡墙栏杆按铝合金栏杆、高度1.2m计算;挡墙砌筑按毛条石计算;灯杆基础垫层、雨水口垫层均按C10砼垫层计算;路灯箱安装在室内,室内无基础;室外消火栓管材质按球墨铸铁管计算;坡屋面按表格里的做法计算,无岩棉板层;公共洗衣室、晾晒室的做法按阳台做法计算。
(2)根据现场勘察,在招标范围内对图纸不明确的内容按以下原则处理:道路平场土石方工程,长度按150m,宽度按13m,深度按2m计算,土石比按3:7计算,共计3900m3,该部分内容最高单价控制在37.1元/ m3(含土石方开挖及外运5公里价格)以内,最终结算按实际施工量和中标单价据实进行结算。
(3)成品主题假石,暂按6万元计算,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业主要求样式购买、安装。
2.5.3本次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以及施工图示的所有相关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重庆市市外施工企业须满足“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3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6年8月25日12时00分开始受理,2016年8月25日12时30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开标室。(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2016年8月8日17时00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匿名提出。
7. 答疑时间2016年8月9日17时30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兴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璧山区广普镇普兴街1号地址:大渡口区松青路1029号国瑞城一幢3-6号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38*****940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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