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环保能源广宗有限公司供排水管网项目施工
光大环保能源广宗有限公司供排水管网项目施工
光大环保能源(广宗)有限公司供排水管网项目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大环保能源(广宗)有限公司供排水管网项目施工已由河北广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广开批投【2024】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光大环保能源(广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私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光大环保能源(广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光大环保能源(广宗)有限公司供排水管网项目施工 2.1.2建设地点:邢台市广宗县经济开发区新邢清路北侧光大环保能源(广宗)有限公司 2.1.3建设内容:1、中水管网建设自广宗县清漾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至光大环保能源(广宗)有限公司,沿线经过友谊路、兴业大街、茂盛路、G340 国道,全长4180米。2、污水管网建设自光大环保能源(广宗)有限公司至茂盛路与G340国道交叉口处的,沿线经过G340国道,全长1260米。 2.1.4质量标准:合格 2.1.5计划工期:80日历天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16 00:00至2024-07-22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06 1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提出异议的方式: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德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邢台市襄都区开元北路恒大城公寓2号楼1413室 联系人:刘意 电话:0319-******* 邮件:hebeideshi@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光大环保能源(广宗)有限公司 电话:159*****353 电子邮箱:159*****353@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标段平台使用费付费主体为投标人,光大环保能源(广宗)有限公司供排水管网项目施工平台使用费金额800.0元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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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供排水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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