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及日常杂品供应商遴选招标公告
办公用品及日常杂品供应商遴选招标公告
包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需求数量 | 备注 |
1 | 办公用品供应商遴选 | 服务内容概述: 办公用品(包括纸制品、书写工具、桌上用品、财务用品、文教展示用品、再生办公用品等,详见招标产品目录)的供应与相关服务; 本项目具体报价范围、采购内容及所应达到的服务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存有任何疑问,均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说明的澄清程序书面提出,否则,任何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的误解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应具备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合法的经营资质,在福州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公用品供应商;3.具备福州市区内货品配送及售后维护的服务能力;4.投标人需确保供应商品均为正品行货,原厂出品,进货渠道正规合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材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2.投标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授权委托书;3.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办公经营等资质文件;4.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见招标文件内产品清单 | 1.招标人提供的办公及日杂用品预计使用量仅作报价参考,具体购买量以实际申购为准。 2.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式的投标文件,即视为认可上述服务内容及要求,表明已详尽了解相关情况,完全行使了知情权,自愿承担因对项目现状及场地等了解不细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
2 | 日杂用品供应商遴选 | 日杂用品(包括一次性用品、卫浴用具、日化产品、清洁用品、家居用品等,详见招标产品目录)。 本项目具体报价范围、采购内容及所应达到的服务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存有任何疑问,均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说明的澄清程序书面提出,否则,任何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的误解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应具备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合法的经营资质,在福州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日杂用品供应商;3.具备福州市区内货品配送及售后维护的服务能力;4.投标人需确保供应商品均为正品行货,原厂出品,进货渠道正规合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材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2.投标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授权委托书;3.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日杂用品经营资质文件;4.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见招标文件内产品清单 |
标签: 办公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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