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梁岗学校食堂供餐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肥西县梁岗学校食堂供餐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肥西县梁岗学校食堂供餐服务
二、项目地点:肥西县梁岗学校校园内(紫蓬山管委会梁岗小区)
三、项目单位:肥西县梁岗学校
四、项目期间:2024年9月1日—2027年8月31日
五、项目概况: 梁岗学校是一所乡村寄宿制学校(其中小学部学生走读),现有九个年级计 15个教学班。学校食堂总面积约380平方米,在校就餐学生约220人。根据学校实际需要,为引入竞争机制,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师生就餐需求,经学校领导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学校食堂供餐服务经营权对外招标,学校将招标文件发在学校网站,由意向单位投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学校成立由分管领导和相关处室、教师代表、家委会代表共同组成评标议标小组,对投标单位进行评议,确定中标单位。
六、投标单位条件及须知 :
(一)资质
1.具备经营学校食堂的相关资质;具有学校食堂经营管理工作经验三年以上,且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2.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单位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报价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3.不接受个人投标。
(二)投标单位在经营期间,要做到以下要求
1.要确保安全与饮食卫生。
2.保证师生早、中、晚餐供应。师生每天三餐伙食费标准不超过人民币25元(早点4元、中餐10.5元、晚餐10.5元),学生中、晚餐伙食标准:一全荤一半荤一素一汤。提供免费开水。投标单位承包期间餐费不得随意涨价,涨价需要经学校、家委会调研、研究同意并公示后方可进行。
3.投标单位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合理安排食堂开放时间,安排专人维护师生用餐秩序。根据学校工作需要,中标方应按学校要求,为师生提供工作餐(含节假日,寒暑假)并提供餐饮发票供学校报账。
4.投标单位在食堂经营期间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上级主管部门对学校食堂的有关规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承担,包括政府行政部门的所有罚款和法律责任。主动接受学校和上级相关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5.投标单位聘请的员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要求。乙方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及时交验个人身份证、健康证等。未取得健康证明进入工作岗位的,被检查发现一人次扣其违约金人民币贰佰元。投标单位应对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并进行防疫、防火等各项安全教育。如果发生工伤及其他事故,所有费用及责任由投标单位承担。
6.投标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交学校备案后严格执行。
7.投标单位应加强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保卫工作,定期检查电源货源。对易燃物品应妥善使用和保管,确保安全无事故。投标单位必须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防火、防食物中毒等检查监督,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整改意见。
8.学校食堂实行零租金,投标单位在经营食堂期间自负盈亏,食堂发生的水电费由承包方自理。其在社会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投标单位负责,学校概不负任何责任。
9.学校提供给投标单位的所有设备设施(包括水电设施),均由投标单位负责保管。因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所需维修费用全部由投标单位承担。投标单位在没得到学校的书面同意下,不得随意拆除现有设备及设施。设施设备自然损坏或损耗,以及根据实际需求添置新设备,需经校方批准,经费由学校承担。
10.投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三天内须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如经营期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中标方承担一切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租赁期满时,若投标单位没有违反合同有关条款约定,所交押金全部无息退还。
11.投标单位不得转租转包,不得经营餐饮服务之外的非法项目,否则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投标方的履约保证押金不予退还。承包期间如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学校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并按合同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2.合同期限内,招标方以学年为单位对承包方进行综合考核,并经学校会议研究同意后,双方续签下一学年合同,本项目合同继续履行。否则招标方将终止合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承包期间,若与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或规定相违背,主管部门要求学校整改或其它不可抗原因等造成本合同终止,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七、投标书编制
(一)投标书的组成(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投标书)
(二)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书要求A4纸编制。投标书应打印,不得有加行、涂抹或修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部位加盖公章。
2.投标书密封后在规定时间内送到梁岗学校办公室, 投标书送达后,不得撤回或修改。标书学校也不再退回。
投标地点:梁岗学校办公室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151*****720
(四)开标时间、地点
2024年7月17日上午9:00,学校会议室
九、中标通知
经学校招标工作小组审查、评估、论证后确定中标单位,经公示3天后,由学校通知中标单位到校签定具体承包合同。
十、本项目招标的解释权归梁岗学校。
肥西县梁岗学校
2024年7月12日
附件:议标评分办法
一、评标办法:组成学校食堂议标工作小组,成员由学校负责人、分管领导、相关处室、工会、教师代表、家委会代表组成。议标小组对参与投标的单位提供的投标材料进行无记名投票评分,取掉1个最高分,取掉1个最低分,统计总分后计算平均值即为该投标者最后得分。
二、评标标准(满分100分)
(一)具有类似餐饮项目(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经历经验,在本行业有业绩(最高20分);
(二)证照齐全(最高10分)
(三)对投标企业现已经营食堂考察印象(最高10分)
(四)规章制度、实施措施符合实际(最高10分)
(五)经营方案(最高20分)
(六)饭菜品种、规格符合中小学生特点(最高10分)
(七)服务承诺真实可行(最高10分)
(八)投标单位的综合评价(最高分10分)
梁岗学校食堂承包评分表
投标单位: 时间:
评分项目 | 得分 | 备注 |
工作经历经验、业绩(20) | ||
各种证件(10) | ||
考察印象(10) | ||
规章制度、实施措施(10) | ||
经营方案(20) | ||
饭菜品种、规格(10) | ||
服务承诺(10) | ||
综合评价(10) | ||
合计 |
标签: 食堂供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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