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第三方法律服务项目资格预审公告第1包
某单位第三方法律服务项目资格预审公告第1包
某单位第三方法律服务供应商征集公告
我部拟对某单位第三方法律服务按照邀请招标方式实施采购,该项目已按照相关规定批准招标,现就本项目采购进行供应商征集,邀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与。
项目名称:某单位第三方法律服务
项目编号:2024-JQSTSY-F2005
项目概况:项目(或最高限价):15万/年
包号 | 服务 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备注 |
01 | 某单位法律服务 | 某单位第二法律服务工作站(含13个单位,以下简称“本站”)每年均有非诉讼类法律事务(如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合同审查、出具意见书、出具律师函、代拟文书、现地法律指导、制定审查内部文件等)和诉讼案件(如合同纠纷、劳动人事争议、医疗纠纷、基建工程诉讼等)产生,为最大限度保证本站合法权益,降低本站损失,需采购第三方法律服务。 | 合同签订后1年(服务期满后甲方可根据合同执行情况和满意度调查结果等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签2年,续签合同一年一签甲方对本条具有决定权。如遇政策变更或出现其他无法续签事由时,甲方有权不进行续签,此项不作为必须续签的承诺和依据。) | 沈阳、赤峰、锦州市、朝阳市、凌源、建平等13处 | |
说明 | 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对应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的执业许可证并年检合格。
(十)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plap.mil.cn)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招标单位对有意向报名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投标人方可具备参与邀请招标的资格。
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07月15日至07月22日,每日上午08 :30至11:30 ,下午13 :30至16:4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科贸大厦20楼2028室。
(三)报名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的执业许可证并年检合格。
(四)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征集和线下征集两种方式。线下征集由投标供应商携带申领资料至代理公司现地报名,线上征集由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征集完毕后向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发布邀请函。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yczb-023@yichengzhaobiao.com,发送邮件后需通知文件发售联系人:王超,电话:150*****664。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十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超
移动电话:150*****664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科贸大厦20楼2028室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干事
办公电话:024-********
2024年07月15日
标签: 第三方法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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