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县王所村中心完全小学项目控制价编制项目
德昌县王所村中心完全小学项目控制价编制项目
四川国锦鸿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德昌县第三中学(采购人)委托,拟对德昌县王所村中心完全小学项目控制价编制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德昌县第三中学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拟采购一名成交人为德昌县王所村中心完全小学项目控制价编制项目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1、包数量:本项目共计1个包。
2、预算金额:******.00元。
3、采购标的:德昌县王所村中心完全小学项目控制价编制项目
4、采购标的所属类别:服务类
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
7、服务地点:德昌县。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采购预算:******元;
3、最高限价:******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https:///)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资质要求: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有效期内、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按此提供)。
注:1、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2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鲜章,第五章资格预审文件格式中有对应格式要求的,从其格式;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拟格式。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在四川国锦鸿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龙眼井街大成商业广场2层J10-21号)获取采购文件。
途径:在四川国锦鸿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龙眼井街大成商业广场2层J10-21号)或将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等)发送至**********@qq.com邮箱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四川国锦鸿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龙眼井街大成商业广场2层J10-21号)或将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等)发送至**********@qq.com邮箱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400元。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25日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四川国锦鸿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7月25日10: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四川国锦鸿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龙眼井街大成商业广场2层J10-21号)。
注:1、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二、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德昌县第三中学
地 址:德昌县第三中学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 178*****677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锦鸿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昌市龙眼井街大成商业广场2层J10-21号
邮 编:******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34-*******
标签: 控制价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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