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沪宁合高铁安徽段四电一标项目经理部第六批竞争性谈判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沪宁合高铁安徽段四电一标项目经理部第六批竞争性谈判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建电气化局/南方分公司/合宁项目
发布时间:2024-07-15 11:40:01
投标截至时间:2024-07-20 20:00:00
内容:
1. 招标条件
沪宁合高铁安徽段四电工程,项目业主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沪宁合高铁安徽段四电一标项目经理部。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部分物资进行竞标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安徽段位于安徽省东部,线路东衔接南京北站,向西经滁州市,至合肥枢纽合肥南站,途经滁州市南谯区、全椒县、合肥市肥东县、包河区、瑶海区。苏皖省界至合肥枢纽,线路长度130.88km,其中新建线路长度103.001km,利用既有线进行设备改造补强段落长度27.879km,桥梁工程长86.151km,隧道工程长6.71km,桥隧总长94.536km,桥隧占比88.754%;设置车站3处,均为中间站,分别为滁州站、大墅站、肥东站。
2.2 招标内容:(见附件一:招标物资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3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
3.1.4投标人应提供2020至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及地材类公司不需提供);
3.1.5投标人和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6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1.7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供应商。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1.8同一包件内不允许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且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包件同一投标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投标人。
3.2本次谈判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见附件一:招标物资一览表)。
3.3本次竞标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书”。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投标企业所投物资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3.6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0日20:00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附件二)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及电子版发至邮箱(w*********@qq.com)。并在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报名,不报名的供应商不能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2024年7月21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1日09时00分;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公园路2号院1号楼。
6、响应文件的开标时间和地点
6.1响应文件开标的时间:2024年7月21日09时00分
6.2响应文件开标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公园路2号院1号楼。
7、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7.1采购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沪宁合高铁安徽段四电一标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王鹏飞185*****630
技术联系人:房 建 赵红磊155*****590
邮 箱:w*********@qq.com
2024年7月
序号 | 包件号及名称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资格条件 | 备注 |
1 | FJ-01 商品混凝土(肥东枢纽)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3 | 282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预拌商品砼专业承包资质的生产企业; 2、投标物资须具有有效的有关管理部门认可的带有“CMA ”标志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投标物资须具有建筑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和合同各方盖章页); 4、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3 | 192 |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3 | 855 |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3 | 4900 |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3 | 384 | ||||
商品混凝土 | C40 | m3 | 180 | ||||
2 | FJ-02 商品混凝土 (肥东-大墅)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3 | 374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预拌商品砼专业承包资质的生产企业; 2、投标物资须具有有效的有关管理部门认可的带有“CMA ”标志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投标物资须具有建筑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和合同各方盖章页); 4、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3 | 408 |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3 | 6050 |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3 |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3 | 8556 | ||||
商品混凝土 | C40 | m3 | 216 | ||||
3 | FJ-03 商品混凝土 (大墅-滁州)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3 | 231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预拌商品砼专业承包资质的生产企业; 2、投标物资须具有有效的有关管理部门认可的带有“CMA ”标志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投标物资须具有建筑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和合同各方盖章页); 4、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3 | 216 |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3 | 4040 |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3 |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3 | 7059 |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3 | 180 | ||||
4 | FJ-04 商品混凝土 (滁州)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3 | 504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预拌商品砼专业承包资质的生产企业; 2、投标物资须具有有效的有关管理部门认可的带有“CMA ”标志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投标物资须具有建筑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和合同各方盖章页); 4、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3 | 552 |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3 | 5879 |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3 |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3 | 8300 | ||||
商品混凝土 | C40 | m3 | 1012 | ||||
5 | FJ-05 砖(肥东-大墅) | 蒸压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 | m3 | 4700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物资须具有有效的有关管理部门认可的带有“CMA ”标志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投标物资须具有建筑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和合同各方盖章页);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标准砖 | 千块 | 125 | |||||
页岩砖实心砖 | 千块 | 780 | |||||
6 | FJ-06 砖(大墅-滁州) | 蒸压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 | m3 | 3800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物资须具有有效的有关管理部门认可的带有“CMA ”标志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投标物资须具有建筑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和合同各方盖章页);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标准砖 | 千块 | 106 | |||||
页岩砖实心砖 | 千块 | 680 | |||||
7 | FJ-07 砖(滁州) | 蒸压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 | m3 | 4200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物资须具有有效的有关管理部门认可的带有“CMA ”标志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投标物资须具有建筑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和合同各方盖章页);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标准砖 | 千块 | 115 | |||||
页岩砖实心砖 | 千块 | 589 | |||||
8 | FJ-08 砂(肥东-大墅) | 中砂 | m3 | 660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物资须具有建筑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和合同各方盖章页);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天然级配砂石 | 3:7配比 | m3 | |||||
中粗砂 | m3 | 1090 | |||||
9 | FJ-09 砂(大墅-滁州) | 中砂 | m3 | 480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物资须具有建筑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和合同各方盖章页);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天然级配砂石 | 3:7配比 | m3 | |||||
中粗砂 | m3 | 900 | |||||
10 | FJ-010 砂(滁州) | 中砂 | m3 | 560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物资须具有建筑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和合同各方盖章页);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天然级配砂石 | 3:7配比 | m3 | |||||
中粗砂 | m3 | 930 | |||||
11 | FJ-011 屋面瓦 | 屋面瓦 | m2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物资须具有有效的有关管理部门认可的带有“CMA ”标志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投标物资须具有建筑工程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和合同各方盖章页);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2 | FJ-022 土方(肥东-大墅) | 素土 | m3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物资须具有建筑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和合同各方盖章页);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3 | FJ-023 | 素土 | m3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物资须具有建筑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和合同各方盖章页);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4 | FJ-024 | 素土 | m3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物资须具有建筑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和合同各方盖章页);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5 | FJ-025 干混砂浆 | 干混砌筑砂浆 | M15 M10 MA5.0 | 吨 | 3860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物资须具有有效的有关管理部门认可的带有“CMA ”标志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投标物资须具有建筑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和合同各方盖章页);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干混地面砂浆 | M15 M10 MA5.0 | 吨 | 2160 |
说明:1、本清单中的到站价格包含货物到达买方指定运达目的地的包装、运费、保险、装卸以及伴随服务的所有费用。
2、供货时间和数量以买方供货通知为准。
附件2
竞标申请表
申请单位 | |||
竞标项目名称 |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沪宁合高铁安徽段四电一标项目经理部 | ||
法定代表人 | 竞标编号 | HNHSD-2024-006 | |
竞标联系人 | 投标内容 | ||
联系电话 | 法人委托人 | ||
传真电话 | 邮箱 | ||
单位地址 | |||
申请投标范围:(注明拟竞标段/包件) 申请单位(章) 年 月 日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1 | 竞争性谈判计划批准文件及文号 | \ |
1.1.2 | 竞争性谈判编号 | HNHSD-2024-006 |
1.1.3 | 采购人 | 招标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沪宁合高铁安徽段四电一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 联系人:王鹏飞 电 话:185*****630 邮 箱:w*********@qq.com |
1.1.4 | 项目名称 |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沪宁合高铁安徽段四电一标项目经理部 |
1.2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资金来源: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资金落实情况: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
1.3.1 | 竞争性谈判内容 | 见附件一: 招标物资一览表 |
1.4.1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竞争性谈判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出具有法人资格 许可和认证要求: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 生产能力要求: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 财务能力要求:良好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企业需提供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供货业绩要求: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 履约信用要求:良好; 其他要求:满足竞争性谈判公告及附表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 | (9)不接受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11)投标人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12)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13)其他情形: 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②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供应商; ④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制造商就其授权产品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 |
1.9.1 | 竞争性谈判预备会 | √ 不召开 □召开 |
1.9.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 |
1.9.3 | 澄清 | / |
1.10 | 分包 | t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1.11.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
1.11.3 |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 |
1.11.4 | 偏离 | √ 不允许 □允许 |
2.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 | 时间:2024年7月20日17:00分之前 形式:发送至招标人邮箱(见第一章联系方式)。 |
2.2.2 | 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中国铁建云采平台 (https://www.crccep.com/)上发布。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 | 时间:2024年7月20日 形式:/ |
2.3.1 | 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中国铁建云采平台 (https:/www.crccep.com/)上发布。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 | 时间:2024年7月20日 形式:/ |
2.4.1 | 投标截止时间 | 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主要原材料及外协件的性能指标、采用标准及来源; 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制造设备、检验设备表; 承诺竞争性谈判文件关于评标价评定和合同价确定的方式; 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R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120日 |
3.4.1 | 投标保证金 | / |
3.5.4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20年至2022年 |
3.5.5 | 近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的年份要求 | 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3.5.6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 年份要求 | / |
3.5.7 | 其他资格内容要求 | 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
3.6.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竞标函、授权委托书、竞标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其他内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
3.6.4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1份。 提交电子版文件:1份(电子文档含正本所有内容,另作Excel表格报价单,U盘单独密封,与纸制标书一同递交) |
3.6.5 |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采用胶订、平订或线订等,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 |
4.1.1 | 投标文件的密封 | 密封件之一:投标人应将装订好的投标文件正本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字样。 密封件之二:投标人应将所有的投标文件副本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投标文件副本”字样。 密封件之三:投标人应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分别密封,包装封面应标明“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 上述三个密封件均应按规定注明封套,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竞标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编号、包件号和投标人全称,须注明“在2024年7月21日9时00分前不得开启”字样,密封处应有密封章。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 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 否 □是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竞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竞标地点: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
5.2 | 开标程序 | (1)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监督人共同检查 (2)竞标顺序:投标人递交文件的倒序 (3)投标人代表是否在开标记录上签字不影响开标记录的效力。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 其中技术、经济等专家比例: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1-3人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1)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或被查实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拟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 (3)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至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到结果之日止,中标候选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经该中标候选人确认后,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规定确定中标人。 (4)其他情形: |
7.3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价的10%。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函。 |
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9.1 |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竞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 |
9.2 | 出厂单价、运杂费单价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合价和竞标总价取整。 | |
9.3 | 结算单价在合同执行期内不变。 | |
9.4 | 开标时将用正本(4.1.1密封件之一)中的竞标函唱标。 | |
9.5 | 所供产品如按国家规定需进行第三方检测的,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包含在投标人的竞标报价内) | |
9.6 | 1、澄清修改文件解释顺序: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 2、技术规格书中涉及商务条款的内容如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竞争性谈判文件商务部分表述为准。 | |
9.7 | 1、铁路专用设备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3号) | |
9.8 | 鉴于采购方已全面启用电子印章签订电子合同,投标人同意,在中标(成交)后,通过电子签约平台办理电子印章,并同采购方在线签订电子合同。因未办理电子印章不能在线签订合同投标人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
标签: 高铁 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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