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周转房电动自行车、汽车充电桩及车棚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阳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周转房电动自行车、汽车充电桩及车棚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信阳师范大学委托,就“信阳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周转房电动自行车、汽车充电桩及车棚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7月26日9 时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SH-ZB-*******;
1.2.项目名称:信阳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周转房电动自行车、汽车充电桩及车棚建设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元;
1.5.采购需求:40KW单枪立柱汽车充电桩8部,电动自行车插口400个;电动自行车车棚600m2;改造硬化一处场地279.5m2。
1.6. 项目地点:信阳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周转房校本部、南湾分部住宅小区,其中校本部汽车充电桩4台、电动自行车充电口200个、车棚100米共计6处,土建改造一处,南湾分部汽车充电桩4台、电动自行车充电口200个、车棚100米共计6处。
1.7. 计划工期:40日历天;
1.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1.9. 质保期:五年(包含主机、线路维保换件,后台管理服务费及车棚等);
1.10.合同履约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落实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绿色发展、节能环保、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3.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开户行资信证明);
2.3.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3.5.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3.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2.4.其他说明:
2.4.1.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
2.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4.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4年7月16 日至2024年7 月22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3.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中乐百花大厦5楼510室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凡拟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的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二、供应商资格要求”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现场报名,以上资料均需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资格审查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3.4.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提交时间:2024年7 月26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2.提交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中乐百花大厦5楼502A室;
4.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6.1采购人:信阳师范大学
地 址:信阳市浉河区南湖路237号
联系人:毛先生
电 话:0376-*******
6.2采购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中乐百花大厦5楼510
联系人:蔡梦
电 话:150*****666
6.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蔡梦
联系电话:150*****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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