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新区中粮桥积水点整治工程-涉铁工程雷达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沈北新区中粮桥积水点整治工程-涉铁工程雷达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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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沈北新区中粮桥积水点整治工程-涉铁工程雷达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7-15 至 2024-07-22
撰写单位: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撰写人: 李莹
(沈北新区中粮桥积水点整治工程-涉铁工程雷达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北新区中粮桥积水点整治工程-涉铁工程雷达检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沈北新区中粮桥积水点整治工程-涉铁工程雷达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60,000.00
最高限价(元):360,000
采购需求:

沈北新区中粮桥积水点整治工程-涉铁工程排水管道穿越农业高新区铁路专用线存车场1-2.6m防护套管工程,穿越处铁路部分约94横延米,共计6股道的涉铁工程雷达检测项目。

1、检测要求

1)完成工程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的全部内容。

2)质量要求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标准、法规及设计文件要求。

3)每次外业检测完成后,要在24小时内出具检测报告。

2、技术依据

工作中严格执行下述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1)《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标准》(CJJ/T7-2017);

2)《雷达法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技术规程》(DGJ32-TJ79-2009);

3)其他与本工程相关的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规程。

4)工程等相关设计图纸;

5)国家现行其他检测规范、强制性标准及产权单位要求的相关文件。

3、检测内容

施工期间,采用探地雷达检测设备对顶管施工影响范围的铁路路基进行检测,以全面的确定铁路路基整体状况。以保证施工期间的铁路运营安全,检测项目如下:

1)铁路路基原地貌检测;

2)铁路路基注浆加固后路基检测;

3)顶进完成并注浆后,顶管内管壁周围检测;

4)顶进完成后火车恢复常速前,铁路路基检测;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20天,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甲级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5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22日 23时5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版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上传电子文件,投标无效。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在开标时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1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6.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7.特别提醒: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及答疑文件,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城市建设局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银河街68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室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lnshzb2014@163.com
开户行: 兴业银行沈阳青年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422*****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莹
电 话: 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整治工程 中粮 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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