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2日拟对输变电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7月12日拟对输变电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输变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输变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2024年7月12日-2024年7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3-********

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姚港路52号,南通市生态环境局,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1

南通启东市吕四海域滩涂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400兆瓦配套220千伏送出工程

南通市启东市、海门区境内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南通供电分公司

江苏春骥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南通供电分公司拟建设220kV架空线路T接至东洲~中天钢铁220kV线路,2回,同塔双回(1回运行,1回预留)架设,投产年拼接为单回运行,线路路径长约9.9km。拆除220kV中洲26U4线008#直线塔,在其西侧新建1基耐张塔用于T接,利用原导线恢复架线,同塔双回架设,恢复架线线路路径长约0.8km,详见《报告表》。

本项目位于启东市吕四港镇、海门区海门港新区。

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施工产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活动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

(2)运行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运行期

(1)声环境:架空线路建设时通过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减少电晕放电。

(2)电磁环境:架空线路建设时保证导线对地高度,架空输电线路经过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时,应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报告表》中施工期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施工过程中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避免发生噪声和扬尘等扰民现象。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植被、临时用地的恢复工作。施工期采取严格的生态管控措施,不影响清水通道维护区的主导生态功能,符合生态空间管控要求。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标签: 环评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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