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双辽市(和善小区)2招标公告

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双辽市(和善小区)2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吉林省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
项目—双辽市(和善小区)(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JLFZ*******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吉林省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项目—双辽市(和善小区)项目已由双辽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双发改审批[2016]8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双辽市城镇化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27572.95平方米,包括(1#、2#、3#、4#、5#住宅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3 工期要求:拟定开工日期:2016年8月30日
拟定竣工日期:2017年10月30日
2.4 工程建设地点:东至西善街,南至空地,西至辽河第一城,北至辽河第二城。
2.5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近三年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业绩,在资金、设备、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各拟派出项目经理1人,须是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3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入吉企业在开标前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日至2016年8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单位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含安全考核证)和业绩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证明、银行资信证明、业绩证明、公示期内公司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外省企业入吉登记信息网页版[以上资料均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到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B座1315室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同时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23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四平政务大厅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双辽市城镇化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双辽市辽南街财政局院内
联 系 人: 胡经理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B座1315室
联 系 人: 何先生
电 话: ****-********
2016年8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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