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选定2024年天河区农用地红火蚁监测及防控服务单位的报名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选定2024年天河区农用地红火蚁监测及防控服务单位的报名公告
为加强红火蚁监测预警,掌握发生趋势,及时组织防控扑杀,将红火蚁的危害控制在最低,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农村局决定公开选定2024年天河区农用地红火蚁监测及防控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定工作原则
选定工作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报名单位中通过内部评审的方式选择服务单位。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持续时间:1年;
(二)项目实施范围:对天河区农用地及周边区域(主要为农业生产田块及相邻的苗圃、荒地、田埂等红火蚁多发生境,约2800余亩)开展红火蚁疫情监测,发现红火蚁疫情及时开展防控扑杀工作。
三、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
四、主要服务内容
(一)监测及防控工作要求
每月开展一次疫情监测及防治扑杀工作:根据《红火蚁疫情监测规程》(GB/T 2326-2009),每月对天河区辖内农用地及周边区域红火蚁疫情开展一次监测,发现红火蚁疫情及时开展防治扑杀工作,防治效果要达到《红火蚁防治效果评价》(DB44/T1323-2014)中的一级指标(轻度发生并遏制住红火蚁的扩散蔓延)。填写天河区红火蚁疫情监测及防治月报表(加盖公章)于每月2日前交至我单位。
(二)信息化监测系统使用要求
运用广东省红火蚁信息监测系统和“粤植物保护”红火蚁监测小程序对红火蚁发生情况进行监测普查,收集、分析、报告监测和防治信息。
(三)防治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要求
对天河区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涉农经济联社防治人员举办一期红火蚁防治技术培训,对辖内种植户开展10期红火蚁识别和防治技术的田间科普、宣传活动。
(四)技术支援工作要求
协助我单位开展天河区红火蚁防治效果检查与药效评价工作。我单位联合天河区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开展联合防控,提供相应技术服务。对林地、市政绿地、河涌绿地等红火蚁生境环境经反复防治后效果不佳的,联合其他成员单位开展不同药剂配合使用的研究与探索,阻截其它生境红火蚁发生情况的扩散与蔓延。
(五)药剂提供要求
向我单位提供来源合法、包装合规、质量合格的红火蚁疫情防治应急药剂0.5吨,药剂要求:有效成分为0.1%茚虫威的饵剂,规格为100g/袋,有效期不少于1年。
(六)人员要求
1.为本项目服务的技术人员(需获得人社部门颁发的农业、林业、园林类职称证书或相关政府部门鉴定、核发的有害生物防制人员、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职业资格证书)不低于5人,且必须直接到田间从事防治工作。为技术人员及其他田间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协助整理、统计日常工作台账,跟进处理各部门、街道通报的红火蚁发生情况,协助准备上级农业部门考核、检查材料。
五、服务单位应具备条件
(一)报名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并合法注册或备案;
(二)报名单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报名时不处于异常经营状态;
(三)报名单位须具有相应服务资质及工作经验;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报名应提交资料(报名文件)
(一)资格审查资料
1.服务承诺书(见附件2);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3);
3.办理人的单位介绍信或单位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评审资料
1.服务单位相应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服务单位类似相关工作业绩一览表(见附件5,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服务单位综合能力(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及技术人员能力(见附件6,并提供人员的资质证书、单位近3个月内的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5.工作方案(格式自定);
6.应急响应能力(格式自定);
7.报价函(见附件7);
8.报价明细表(见附件8)。
资格审查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无需密封,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对。
评审资料另行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一式7份,1份正本6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在密封袋正面注明报名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加盖公章。
七、报名公告发布时间、递交资料时间
(一)报名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22日;
(二)递交资料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递交资料截止时间即为报名截止时间;
(三)递交资料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930号305室;
(四)递交资料方式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五)逾期递交资料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资料的,视为无效报名,我单位将拒绝接收报名资料。
八、服务单位评审原则
根据报名单位提供的报名资料,通过内部评审的方式选定服务单位,综合评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候选服务单位。如有综合评分相同的单位,则以报价最低的方式确定候选服务单位,评分标准如下:
1、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评分;
具体分值分配:资质得分(0-25分),技术得分(0-55分),报价得分(0-20分),具体详见内部审核评分标准(附件9);
2、报名单位总得分=各分项得分之和;
3、提供报名资料不足3家单位,为报名失败,我单位将发布第二次报名公告。
第二次公告后,如报名单位仍不足3家,我单位将在第二次报名的单位中以集体讨论的方式确定服务单位。若无报名单位,将直接委托服务单位。
九、服务单位确认
我单位组织成立内部评审小组,依照上述第八点原则选定候选服务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与第一候选服务单位签订合同。如果该服务单位放弃服务资格,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与我局签订合同,则签约资格作废,按内部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下一个候选服务单位为成交单位。
十、选定结果公示
在天河区门户网站发布选定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3日。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发选定通知书,服务单位在收取选定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十一、报名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报名公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均在天河区门户网站(http://www.thnet.gov.cn)发布,一旦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报名单位,报名单位可通过网站自行下载。
十二、监督机构
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地点:天河区天府路1号天河区政府2号楼3楼
投诉电话:020-********
十三、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瀛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930号天河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管理科305办公室
电话:020-********
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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