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肿瘤医院采购瓦里安直线加速器保修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肿瘤医院采购瓦里安直线加速器保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宁省肿瘤医院采购瓦里安直线加速器保修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700,000.00
最高限价(元):2,700,000
采购需求:
技术服务要求
★1、提供三台瓦里安医用直线加速器(型号Unique-H******,型号IX-H******,型号IX-H******)整机全保服务:包含设备保修所需的人工费和配件费;整机系统包括:CBCT、RPM、MLC、EPI、OBI、Treat、水冷机、稳压电源、空气压缩机、监控系统及对讲系统、网络和加速器部分计算机等硬件设备。
2、所有更换的零备件须为原厂原装全新,禁止使用二手件、翻新件或拆机件,医院有权对每次到货的零备件先行检查,合格后方可更换;如为进口零备件需提供进口报关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为确保维修服务人员的专业能力,所有维修工程师须经过设备生产厂家专业培训并取得培训证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为保证设备保修、保养的高效性,满足设备使用的及时性,零备件供应种类应齐全,具备保税与非保税仓库。(须提供仓库租赁协议或仓库方出具的盖章证明函。其中,协议或证明函中应包含但不限于仓库列表、仓库地址、仓库负责人及联系电话、仓库图片等内容)。
5、国内零备件仓库备有:加速管,速调管,偏转磁铁,电子枪,靶等核心零备件(核心零备件质保期不少于90天),须提供上述核心零备件的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6、在保修服务期内,设备开机率须达到95%以上(按全年设备实际使用的时间计算,即260天),如达不到开机率,每超出一天保修顺延三天。
★7、在保修服务期内,每年提供不少于4次的加速器、MLC和网络的按照设备生产厂家标准规定的保养,并出具保养报告。
8、维修工具:具有专业维修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加速管、偏转磁体等核心零备件的专业维修或更换工具,提供相关工具列表及检测证书供核实。
9、提供设备强制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升级服务,此服务须取得设备生产厂家正规授权,如产生版权纠纷,一切后果由供应商全权负责,医院保留追究其商业欺诈的权利。提供设备生产厂家正规授权证明材料。
10、须合法获得且完整使用有效的设备生产厂家高级故障诊断维修手册加密钥匙(Service Key)以解决相应故障,提供设备生产厂家正规授权证明材料。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以双方合同签订内容为准)。服务期限:共3年(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为每年度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供应商上一年度按要求履行合同中各项服务内容,无任何违约情况,双方无异议,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固定、采购预算执行良好、年度服务价格不变,采购人将根据本次采购结果与其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最多续签两次(以双方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5日 16时30分至2024年07月22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8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电子版按要求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选择递交;开标地点为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系统操作流程及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相关操作。如未按照要求操作,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U盘存储或邮件加密文件等形式,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如遇CA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认证机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肿瘤医院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44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
邮箱地址: lnlhzbgs@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帅宏、芦玲玲、李馨悦、刘戎、王亚男、王一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