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湘郡培粹实验中学:全光网络及无线覆盖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湘郡培粹实验中学:全光网络及无线覆盖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所有产品达到国家相应的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保证质量。

二、相关标准

所有产品必须符合相关技术、安全的国家现行标准,并达到采购人要求。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中标人将产品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

1、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安装调试

2.1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2.3 项目安装调试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中标方免费提供。

3、质量保证

3.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3.2整体项目质保期3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该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此部分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3.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上门服务时,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此部分费用。

4、售后服务

4.1 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4.2 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4.3 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4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更换或维修,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投标人,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培训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六、验收标准

1、验收方式:根据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商承担。 备注: ★ 1.清单中的电脑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须提供所投产品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七、其他要求

1.1 付款人:长沙市湘郡培粹实验中学(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经教育局审计后审结金额的95%,经验收合格且中标人出具质量保函后再无息支付教育局审计后审结金额的5%。 (注:项目款支付最终以市财政审批支付的进度为准,甲方不承担因财政资金下达延迟原因造成的项目款不能按时到位的责任,工程款不计延期支付利息,乙方不得因此停工和索赔。)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进行报价,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无线覆盖 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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