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自行检测和#1、2机组CEMS设备定期比对检测谈判采购公告

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自行检测和#1、2机组CEMS设备定期比对检测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CEMS设备定期比对监测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自行检测和#1、2机组CEMS设备定期比对检测

2.2 项目编号:M410*****650********

2.3建设地点: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4项目概况

根据濮阳豫能有效期内排污许可证中自行监测内容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要求,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工作,并出具符合环保要求的合格的加盖CMA公章的检测报告和原始检测记录。

本检测/监测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主要有废气有组织、无组织排放监测,厂区废水、脱硫废水监测,厂界噪声监测,#1、2机组总排口CEMS表计定期比对检测及其他临时性监测指标等,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来15日内提供监测报告。监测项目具体见技术协议清单(根据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最新版排污许可证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满足排污许可证要求为准)。(具体详见谈判采购文件技术需求)。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必须具备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定证书内容应包括本项目检测项目。(强制性条件,评标时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3.1.3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2业绩要求:

3.2.1提供2份2021年(含)以来本项目类似业绩。(评标时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3.3信誉要求:

3.3.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 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且在近3年内不得有 相关电力、环保法规部门确定的人为重大责任事故的记录、不得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的环境监控违法行为,不得有行政处罚或运维期间因责任原因造成企业经济损失事件。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3.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3.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3.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3.3.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zybtp.com/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3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3.2条款至3.3.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招标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7月21日17:30前,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户名: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郑州阳光花苑支行

账号:170*****192********(缴纳文件费时注明项目名称)

4.3企业CA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注意:1.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谈判响应文件的提交。

2.本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系统对响应人报名相关信息 (即 IP 地址、缴费人信息、报名联系人信息、唯一识别码、操作系统及版本号等进行自动对比,任一上述信息出现一致情形,相关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2日16时30分。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60分钟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未签到、未解密的响应文件招标人或招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供应商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濮阳市柳屯镇渡母寺村西(省道S209与S101交叉口东约3KM路南)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393-*******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电厂路80号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16C15层1501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371-******** 0371-********

邮箱:**********@qq.com

监督单位: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纪检审计部

联系人:杨女士

监督电话:0393-*******

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5日


标签: 环境自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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